郵輪散客權益大升級!定型化契約上路:服務縮水最高賠5倍、延誤按日求償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郵輪旅遊風氣日益興盛,2025年郵輪旅客達114.06萬人次,創歷史新高,卻也衍生不少消費糾紛,過去交通部法規僅有觀光署針對「團客」訂定定型化契約,為完善消費者權益,交通部針對郵輪散客,訂定「郵輪船票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即日生效,包含契約審閱期間不得少於3日、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不能去可轉給別人且郵輪公司不能拒絕、郵輪公司的問題導致航程延誤可按日求償、服務縮水除了退差額,業者故意或重大過失可要求2至5倍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