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37死囚現生機!大法官合憲性限縮解釋 有機會非常上訴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灣死刑存廢爭議多年,目前共有37名「待執行」死刑囚犯,均陸續聲請釋憲,他們主張《刑法》的死刑相關規定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牴觸《憲法》應廢除,並請求大法官變更先前的3次相關釋憲意旨。本件釋憲案今年4月辯論時,執行死刑及《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反對廢死,主張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刑罰,並非必然違反生命權保障或構成酷刑。憲法法庭今下午3時做出合憲性解釋,但限縮適用範圍,若非犯下最嚴重犯行,而被判死刑定讞的死囚,或是有精神障礙、適用法條違憲等,都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