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應曉薇涉收賄4740萬拼交保!今戰延押庭 現身手拿這袋遮手銬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京華城案涉收賄4740萬元,於8月29日遭台北地檢署收押禁見,2個月的羈押期將屆滿,北檢22日將她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聲請延長羈押,台北地院昨先召開沈慶京的延押庭,將擇期裁定;今上午10時許再開庭審理是否延押應曉薇。
應曉薇今早9時許下囚車時,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袋遮著手銬,記者隔著鐵門大聲問她:「議員會不會擔心被延押?」但應曉薇貼著牆壁被法警帶進候審室,沒有回應。
北檢聲押指出,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並和沈慶京共犯圖利、洗錢、隱匿犯罪所得等罪,相關共犯和證人間的供述歧異,對於收受威京集團政治獻金部分,仍待追查相關證人或可能的共犯,應曉薇有串證之虞,審酌該集團之間人員關係緊密,若未延押,恐加深案情隱晦不明,難以有效追訴,因此聲請延押。
應曉薇涉收賄4740萬 刑度10年起跳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認為應曉薇涉嫌收受沈慶京4740萬元賄款,藉由召開協調會施壓、斥罵台北市府官員,進而促使北市府審議京華城開發案的委員會違背法令,決議讓京華城額外獲得20%建築容積獎勵,容積率從560%增至672%,檢方認定這部分的不法利益高達111.7億餘元,再加上威京集團自購容積移轉30%,最終京華城獲得560%乘以1.5倍的840%史上最高容積率。
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沈慶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刑度1年以上7年以下,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沈慶京曾戒護就醫動手術
沈慶京從8月30日被收押禁見至今,已3度送醫,他9月5日、13日在看守所因身體不適,被戒護送醫,但當天隨即返院,10月1日又再度因身體不適,甚至出現抽搐狀況被戒護就醫住院,甚至於14日因細菌感染動手術,隔天出院被送回看守所。
北檢日前多次提訊他出庭,他都坐在輪椅上,由法警推下囚車,且身上疑似掛著尿袋,身體狀況看來大不如前。 他的律師越方如曾以他身體狀況不佳為由,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但本月15日被台北地院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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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聲押指出,沈慶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與應曉薇、柯文哲、彭振聲共同涉犯圖利等罪嫌,考量仍有多名共犯或證人目前任職威京集團,沈慶京擔任該集團主席,對集團員工具有實質影響力,且依目前調查所知的事實,足認其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又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部分證人或可能的共犯尚未到案說明,若未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之危險驟升,因此向法院聲請延押沈慶京。
另外,北檢昨天第9度提訊在押的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彭振聲是9月2日遭羈押禁見,2個月押期也即將屆滿,北檢可能在這一、兩天聲請延長羈押。
至於柯文哲的羈押期則在11月4日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