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原民族語師利多!教育部大鬆綁 考上專任可併計年資敘薪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曾任原住民族語老師的公立高中以下學校教師,教育部近日針對他們的年資敘薪做出新規定,未來公立高中以下學校的專任老師,如果曾經當過專職族語教師,族語教師的年資也能計入提敘薪級,算入薪資當中。對此,教團表達支持,但提醒教師的年資敘薪應有更大的原則,例如符合一定條件均可在獲聘專任老師後,採計年資敘薪。
一般公立高中以下學校的老師,以及客語、閩南語的師資,是以教師甄試的管道來聘任,他們必須先考取教師證書之後,才能經由教甄管道,進入學校當老師。
族語老師則不同,族語老師的資格要求,是要取得原民會核發的族語能力認證高級以上證書,並完成族語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或者地方政府核發的教學支援人員研習合格。
一般公立高中以下學校老師,跟族語老師是不同體系的教師,教學年資無法合併計算。不過,教育部在10/15做出一個新規定,曾經當過學校專職族語老師的人,如果後來又考上公立高中以下的學校專任老師,過去擔任族語老師的年資,可以採計提敘薪級。
換言之,以往族語老師的年資,也可以計入一般教師的教學年資,並以此計算薪水。
教育部表示,會做出新的規定,是因今年8月有地方政府來函,詢問可否把族語老師年資,算入一般教師的敘薪,考量《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保障及促進族語發展的意旨,才做出此規定。
至於此一新規定,是否可以回溯適用,教育部指出,新規定僅限於10/15規定公布後,初任高中以下學校專任教師者,不能回溯適用。
另外,對於新規定有多少人受惠,教育部稱人數無法預估。據悉,因調查有多少高中以下學校專任老師,曾當過族語老師,規模過於龐大,因此教育部沒有進行此調查,也就無法確切掌握受惠人數。
針對教育部的新規定,讓族語老師年資,可以算入專任教師的年資敘薪,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對於擔任專職族語老師年資,可以計入獲聘專任教師以後的職前敘薪年資,基本上支持。
不過,侯俊良同時提醒,教育部對於教師的年資敘薪,應該有一個更大的原則,例如各類身分教師,只要屬專職、有按月支給薪資及接受考核制度,有服務事實,在正式獲聘專任教師後,均應採計職前年資提敘薪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