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芮來襲|勞動部籲企業提早發薪 颱風假出勤、薪資規定一次看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中颱康芮來襲,氣象署今(29)日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勞動部提醒,適逢月底是許多公司的發薪日,應提早進行薪資作業,避免延誤發薪。勞動部也強調,只要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宣布放颱風假,勞工就可不出勤,颱風假時雇主雖可不給予工資,但也不能視為曠工、遲到,或者要求補班、扣發全勤獎金。
康芮颱風來勢洶洶,氣象署今天傍晚發布海上颱風警報,也預估明(30)日晚上到週五清晨是康芮影響台灣最劇烈的時候,屆時會有破壞性強風與豪大雨。
對於颱風來襲的勞工出勤規定,勞動部表示,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的出勤管理、工資給付及有關權利義務等事項,事業單位可依產業特性,與勞工事先約定。
另外,因月底將近,適逢許多公司的發薪日,勞動部也提醒,雇主應提早進行薪資作業,必免因颱風影響發薪時程。
此外,勞動部提醒,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果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而未出勤,雇主宜不扣發當日工資,也不可以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給予不利處分。
勞動部強調,企業如因營運性質,仍需要勞工在颱風假出勤上班工作,除了應照給當日工資,也建議再加給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萬一勞工在上、下班途中,不幸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依《勞基法》規定給予職災補償。
廣告
勞動部也說,如果雇主未參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以致違反《勞基法》工資、工時等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