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移工匯兌金額達630億 金管會放寬每年匯兌上限至50萬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金管會修正「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匯款每筆維持3萬,每月維持5萬,每年上限由40萬提高到50萬元,增訂非專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之外籍移工匯兌公司,實收資本1億元之規定,預估第4季實施。
隨著外籍移工人數增加,匯兌筆數、金額隨之成長,去年外籍移工匯兌筆數609萬、金額達630億元,客戶數達62.7萬人,而今年上半年匯兌筆數達427萬筆,客戶來到74.1萬人,顯見外外籍移工對於小額匯兌業需求殷切。
金管會修正「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主要重點如下:非專營的外籍移工匯兌公司實收資本額要達到1億元門檻;增訂外籍移工匯兌公司負責人的資格條件,增訂需為外籍移工匯兌公司、主管機關同意備查兼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之銀行,以及電子支付機構;現行在台灣的外籍移工很多來自菲律賓、越南、印尼、泰國,這些國家都有在台灣設有分行,因此,金管會也增訂外國銀行在台分行申請兼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時,需檢具董事會或常務董事會同意的決議紀錄但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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