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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女打牛奶針後昏迷 衛生局:業者目前無停業打算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30多歲蔡姓女子,日前在台北市法瑞診所接受「舒眠電波」療程,於靜脈注射俗稱「牛奶針」舒眠麻醉後持續昏迷。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業者目前沒有停業打算,近期會前往稽查;持續營業預計需要接受3至6個月的列管期。

30多歲的蔡姓女子上個月到台北市忠孝東路法瑞診所,接受「舒眠電波」療程,並靜脈注射俗稱「牛奶針」的丙泊酚(Propofol)舒眠麻醉,蔡女卻昏迷至今。衛生局上周前往稽查,該診所現場未營業,有開立陳述意見通知書,請診所至衛生局陳述,本案目前由檢調介入調查,如有需協助,衛生局將積極配合。
業者昨前往衛生局說明。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陳怡龍說,初步詢問,業者表示後續會持續營業,預計近期前往實地稽查,包含醫療設備、人員,是否依照登記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內容一致、病例登載是否確實等。

業者目前無停業打算 衛生局:超過30天沒開門將違規
陳怡龍表示,如要對業者處以停業處分,需要經由醫師懲戒委員,衛生局沒有權限限制業者營業,原則上這段時間,只要業者開門即可營業;如業者後續決定歇業,必須在30天內向衛生局辦理登記,超過30天沒有營業,也未向衛生局登記歇業會觸犯相關法規。
根據《醫師法》第10條第1項規定,醫師歇業或停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前項停業期間,以1年為限;停業逾1年者,應於屆至日次日起30日內辦理歇業;未依前項後段規定辦理歇業時,其原執業執照失其效力,並由原發執業執照機關註銷。
陳怡龍昨說,如訪談結果認為有需要,會再請稽查科到診所稽查,如果有嚴重違規情節,且業者有要繼續營業,衛生局會評估予以列管,列管時間通常3個月至半年,期間如果沒有繼續違規就會解除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