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兒科爆霸凌!護理界不能說的秘密曝光 被逼到圓禿、落髮吃藥5年
【盧麗蓮/綜合報導】台大醫院13PW兒科病房護理長爆出職場霸凌懷孕同仁,在工作安排和訊息回覆上言語刁難和羞辱,但多名護理師投訴後卻得到「非故意、非出於不當目的」的霸凌不成立說法。《知新聞》報導新聞後,許多民眾都在《知新聞》Threads留言自己也是職場霸凌受害者,曾被當空氣,壓力大到圓禿、落髮,還有人遭「威脅」。曾在醫療界服務近30、40年的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坦言,職場霸凌確實存在,這種問題特別容易發生在強調傳統倫理與階級關係的工作環境,例如醫院內的師長、學長姐與學弟妹制度。

台大護理長爆霸凌 院方:非故意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秘書長邱宇弘表示,台大醫院13PW兒科病房有9名護理師認為自己遭護理長職場霸凌,包括言語霸凌、在請假及工作安排及復工回訓百般刁難,甚至是不依既表現評定考績等,多位護理師在2022年曾連署向院方反應,院方草率敷衍,去年工會協助2位遭主管懷孕歧視及職場霸凌的護理師,向院方提出職場霸凌申訴,台大醫院職場霸凌專案小組今年卻以「非故意」、「非出於不當目的」為由,宣布兩件職場霸凌申訴案「全部不成立」。
對於工會訴求重啟調查,台大醫院發言人陳彥元直言:「重新調查的可能性是零。」他解釋,每個案件都會由院長指派副院長擔任召集人,並隨機選定委員,包括院外專家與勞工代表,確保調查的公正性。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她曾在醫療界服務近30、40年,深知職場霸凌確實存在,這種問題特別容易發生在強調傳統倫理與階級關係的工作環境,例如醫院內的師長、學長姐與學弟妹制度。
護理師們怒發聲
《知新聞》報導「台大護理長爆霸凌!懷孕同仁申訴不成立 院方:非故意」在Threads引起眾多護理師留言,不少人回憶曾經遭霸凌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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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大到圓禿、落髮
「我也是這單位的受害者!」有護理師表示,當年到職第一天被加入單位群組後當晚馬上被退出,後續待在單位一年多直至轉調單位都沒再被加回去,什麼迎新送舊吃飯有的沒的訊息都被遺漏。不只如此,該給的訓練表、上課都被遺忘,被人當空氣。
她表示這已是5年前的事情,「過去在這單位上班的日子很辛苦,上班要看阿長臉色,也常常被當作空氣,沒存在感也沒歸屬感,當時壓力大到出現圓禿,後續變廣泛性落髮,每個月都去馬偕打小脈衝,直至現在還在吃類固醇控制。」

護理師曝心酸
眾多護理人員紛紛留言,「台大醫院加護病房護理師在此,今天看到四月班表直接哭出來,還以為不給假是常態」、「我老婆也是台大護理師,每天看他下班回到家心力憔悴的樣子,常常抱怨的內容都是壓力來自於護長逺勝於病人」,還有人表示,「看到這則貼文,讓我想到,當年我在台大要請侍親假時被護理長威脅的場景和畫面。」
有護理師曝醫護心酸,「自己也有過不被護理長喜歡的感受。擺臉色、翻白眼、學姐說什麼就信什麼,莫名其妙的背黑鍋,這就是女人群工作環境,還有一些倚老賣老的學姐。有時候,都覺得勾心鬥角真的是女人的專利。」

何謂職場霸凌
瑋燁法律事務所律師楊子敬表示,依據法院的實務見解,職場霸凌是勞工因執行職務時,遭受主管、雇主或同事等,刻意針對的傷害行為、不斷重複的發生,並造成受凌者生理、心理等傷害,在類型上,則涵蓋言語霸凌、關係霸凌(冷落、排擠)、不合理的過分工作指派、歧視行為、肢體暴力等種類。
楊子敬補充,依據去年新修正的《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第21條之意旨,主管不得對同仁育嬰留職停薪以及懷孕不適請假時,有任何差別待遇或不利益,然而依據護理師主張的內容,主管對懷孕者以及留職停薪復職的護理師,有言語及關係霸凌與不當工作指派之行為,更是構成《性平法》所欲禁止的懷孕霸凌。

遇到霸凌這樣做
淡江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副教授楊明磊在「勞動台北」中指出,職場霸凌會存在的真正原因是管理部門的忽視或默許,或者誤認職場霸凌只是個人問題,需注意應將投訴重點放在此一霸凌現象對公司營運及人員管理上的影響,不要只強調對受霸凌者的傷害,或只是對霸凌者個人的抱怨,才容易引起管理階層的重視。
建議受到職場霸凌者可採取以下行為:
1.向同事尋求建議與支持。
2.尋找其他也遭霸凌的同事,共同向霸凌者面質,明白表達不滿並向霸凌者.展現受霸凌者結盟的意向。
3.聯合其他受霸凌者向工會、福委會、員工健康部門、員工諮商部門投訴。
4.聯合其他受霸凌者向人力資源部門投訴,並索取公司中與制止霸凌行為的相關政策或法令(國內為職業安全衛生法),若公司沒有這樣的資料,則試圖蒐集其他公司的相關資料。
5.盡可能以錄音或錄影方式記錄霸凌者的霸凌行為做為證據。
6.找出自己過去的績效評估結果,證明遭到霸凌並非因為自己的工作表現不佳所致。
7.請同事誠實的評估你的為人與工作表現,證明你不是因為自己有問題才會遭到霸凌。
8.做身心健康檢查以證明霸凌現象已造成你的身心健康受損。

勞工申訴管道
☆ 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直接向勞動部申訴,電洽1955免費諮詢專線,若遇勞資爭議、遭受不合理對待或人身侵害等申訴案件,將轉介申訴案件至地方政府勞工局或司法警察機關依法查處。
☆ 申訴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可致電1999電話,;如果是在沒有建置1999專線的縣市可直接撥打勞工局、處,或負責勞工行政事務單位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