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撼照慎入|飼主沒錢養「留一盆飼料」跑了!2犬活活餓死變白骨 1畫面令人鼻酸
【記者盧麗蓮/綜合報導】汽車保養場發現白骨!新竹縣竹東鎮一家保養廠內的兩隻狗,疑似因活活餓死成白骨,諷刺的是,狗狗頸部還有項圈,主人卻因經營不善離去,放任兩狗自生自滅。飼主供稱,當初離開時有放一大盆的飼料,沒想到發生此事。
活犬變白骨
現場照片可見,兩隻狗狗在工廠內疑似無法離開,其中一隻癱軟在樓梯間,另隻則倒在地上,雙雙成白骨,諷刺的是,狗狗頸部還繫著項圈。
飼主:經濟困難無法養
承租者表示,7月底離開承租北興路後就沒有回到現場,當時離開時有準備一大盆飼料,因經濟困難沒辦法飼養,沒想到會發生憾事。
新竹縣議員朱健銘表示,經房東肉搜後在10/19晚上在桃園找到承租人,並帶回竹東釐清屋內狀況,進入屋內發現2隻犬早已是一堆白骨,場面令人觸目驚心,等於活活將2隻無辜的狗餓死於屋內,隨後也通知竹東派出所,以虐待動物致死罪法辦。
中央社報導,新竹縣政府動保所已將2隻狗的遺骨帶回,將詳細釐清死因。竹東警分局則透過文字表示,已通知涉案人,待到案後會進一步釐清。
餓死家犬非首例
活活餓死寵物的案件並非首例。2021年6月,新北市三峽一處民宅傳出惡臭,由於附近住戶表示已經1個多月未見到人,原本常聽到的狗吠聲也消失,擔心發生意外而報警。
警消會同里長破門而入,驚見房間內髒亂如同廢墟,以及10隻犬隻的屍體,向動保處通報。中央社報導,動保處人員到場檢視,屋內堆滿垃圾且散落狗狗糞便,充滿惡臭,現場共有10隻犬隻死亡,犬隻瘦弱且腐爛見骨,初判應為飢餓致死多日。警方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飼主移送法辦,飼主涉嫌虐待動物致死,可依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
什麼行為會構成虐待動物?
根據台灣高等檢察署資料,根據《動物保護法》第3條第10款,「虐待」指除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之必須行為外,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器物、不作為或其他方法,致傷害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
任何傷害行為或不當飼養都可能構成虐待動物,例如:摔打動物、朝動物丟擲石塊、以毒餌誘殺動物、以機車拖行動物、飼主未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或環境、惡意棄置等。
虐待動物罰則
若是故意造成動物死亡或重傷,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