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童舉手過斑馬線 白車1舉動超驚險!旁人氣炸:該罰6萬
【盧麗蓮/綜合報導】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各縣市政府積極取締未停讓行人,去年6月30日起,汽機車駕駛人不依規定停讓行人,最高罰鍰從3600元提升至6000元。新政初期,駕駛多半優先禮讓行人,如今實施逾1年,嘉義出現有2名幼童舉起手走斑馬線,但車輛卻未禮讓反加速通過的情況,再度引起網友熱議,認為開罰金額太低沒感覺,「改罰一次六萬,看看他會不會停!」
有民眾在臉書「交通違規檢舉教學(公開版)」貼出影片,可見兩名幼童手牽手準備過馬路,兩人走在斑馬線上,不忘舉起手,讓身高較嬌小的他們可讓駕駛看到,但就在已經走過一半時,一輛白車正要右轉,直接駛過並未禮讓孩子優先,讓旁人心急氣喊「你是不用讓喔!」
驚險畫面曝光後,網友憤怒留言「白車看到小孩仍不讓」、「這罰6000太少至少1萬起跳」、「小朋友都舉手了,看到髒話都出來了」、「改罰一次6萬,看看畜生會不會停」、「6000改60000應該可以遏止很多人。」
不再「行人地獄」?
為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污名,體現「人本交通」精神,交通部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自去年6月30日起調高駕駛人未禮讓行人罰鍰金額上限,最高將處新臺幣(以下簡稱)6,000元罰鍰外,記違規點數3點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小時;若因不禮讓行人致人重傷死亡,將吊銷駕駛執照。
台北區監理所表示,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汽(機)車駕駛人,如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參加講習,將處1,800元罰鍰;經再次通知逾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講習者,其為汽車駕駛人,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其為汽車所有人,吊扣違規汽車牌照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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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停讓」行人?
車輛暫停,讓行人先通過。暫停,即「完全停止」,禁止「緩慢滑行」。
違規取締標準?
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 小於3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