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這路段「躲貓貓」抓超速!畫面曝光惹眾怒 遭記申誡88罰單全撤銷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有網友上月在Threads貼出一張警員躲在電線桿前拍照的照片,酸警員是「躲貓貓大師」,在台中台灣大道機車道的下坡處抓超速,發文引發網友怒轟「瞄準窮大學生」、「我們都是ATM」。烏日分局原本指該處測速照相、取締均符合規定,但因事件發酵多日,烏日分局今天指出,該名曾姓警員因未依規定執法,將予以申誡處分,且當天曾姓警員舉發的88張罰單,烏日分局也已主動撤單。
網友PO照酸警「躲貓貓大師」
一名網友上月22日在Threads發文貼出一名警員蹲坐在電線桿前拍照的畫面,並指「躲貓貓大師」,「今天不知道幾個人被拍追焦了」並指該處位於台灣大道往沙鹿方向,限速40,但因是下坡路段,不用催油門就會超速了,且警車還沒停在旁邊,讓人無法預判。
發文引發網友熱議,直喊「瞄準窮大學生」、「苦了這一帶的學生、40怎麼騎倒是請波麗士騎騎看」,「我在台灣大道貢獻3張」、「我們都是ATM」。也有網友剛好當天下午騎車經過該處,急問「請問是幾點」?PO文網友則回應「下午3時」。
警起初稱取締符合規定
由於網友質疑該警執法有問題,對此烏日分局起初回應,該警於7月22日下午2到4時進行超速測照勤務,距離測照地點155公尺有設置「警52」標誌,取締符合規定,至於民眾質疑該處未停放警車,是因警車不宜違規停放慢車道或人行道,對於民眾誤解或觀感不佳,會持續檢討改進。
警局改口稱警執法不當 撤單並記申誡
不過事件延燒多日,烏日分局今指出,該名曾姓警員確實有隱身在電線桿後方執法的不當行為,對於曾姓警員未依規定執勤,予以申誡處分,也因為他當天執行過程與規定不符,已主動撤銷該員舉發的88張罰單。
烏日分局也指出,將會加強督導、精進警員執行技巧,也呼籲民眾依道路限速行駛,注意交通安全,避免衍生交通事故。
測速取締標誌依法應於一定距離前設置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測速取締標誌「警52」是用來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路段常有測速取締執法,促使行車速度不得超過道路規定的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的最低速限。
測速取締執法路段,在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前,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300公尺至1000公尺前設置測速取締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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