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悲劇揭制度漏洞 雙北社會局「3方共訪機制」補破網
【記者曾伯愷、許皓婷/台北報導】1歲男童剴剴疑遭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聯手虐死,可憐遭遇讓不少人心疼,主責委託的兒福聯盟也遭外界撻伐,更讓國內收出養制度漏洞浮上檯面,引發各界關注。對此,衛福部修正相關辦法,未來機構僅進行收養媒合,出養評估回歸政府,估5月底送法規會後上路,台北市社會局提出建立「三方共訪機制」提高訪視次數改為一年6訪;新北市政府則表示,針對委託照顧的出養童,原本就有不預約訪查機制,在剴剴案後,也以「三方共訪機制」加強訪視。

整起事件起源於1歲男童剴剴等待收養,由兒盟安置於保母家,卻於2023年底遭嚴重虐待死亡,殘忍程度引爆社會怒火,更令人諷刺的是,涉案劉姓保母卻是與兒盟長期合作的合格保母,以及社工定期訪視卻未及時阻止悲劇發生的疏失,剴剴案的背後,也揭露出制度的重重漏洞。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2月6日預告修正「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預計5月底送法規會,審議完後公告上路;修正後可辦理收出養業務的機構中,刪除文教事業機構,未來限制僅社會福利機構才可申請成為收出養媒合機構,另外,以往媒合機構可以進行出養評估,但修法後出養評估回歸地方政府,媒合機構業務以接受收養申請為主。
台北市社會局提出兩大因應作為,包括「出養必要性評估」:應主動轉介出養童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由該主管機關進行整體家庭評估,依評估結果提供必要協助,並指派主責社工持續掌握出養童受服務情況。
「出養童安置事宜」:收出養媒合服務業者服務之出養童如有安置需求,應通知出養童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兒少權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辦理;社會局強調,目前出養案件均由社福中心或家防中心社工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並提供服務。
另外,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針對委託照顧的出養童,原本就有不預約訪查機制,在剴剴案後,更有三方共訪機制,由主責社工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收出養媒合機構共同訪視,確保服務網絡資訊流通,相關機制都按照中央指引,確保出養童的權益。

台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兒福聯盟在社會局的委託案和補助案一年約3000多萬,包含2個親子館委託營運以及育兒資源培力中心服務、兒少收出養培力中心(僅諮詢、資訊分享性質)等,從《採購法》來看,目前尚未達到具體可解約條件,已經請專業財務、法務人士針對業務狀況、金錢流向查核,若有發現缺失會要求限期改善。
新北市社會局指出,針對受理出養案,協助媒合保母,中央已有修法,將收出養評估回歸各縣市政府,並都由各縣市政府主責,目前新北市政府未有個案委託兒盟,也無提供兒盟相關補助經費。

台北市社會局更祭出七項計畫,第一、保母訓練強化實務操作案例課程,並增加回流訓練;第二、無依兒童出養前照顧比照寄養家庭條件,並增加出養前訪視頻率;第三、建立特殊(無依)兒童照顧「三方共訪機制」:啟動托育地縣市政府、兒童戶籍地縣市政府個管社工及收出養媒合機構三方共訪。
第四、增加全日托保母訪視頻率:提高訪視次數由一年4訪改為一年6訪,另針對長期收滿3名以上兒童,且經評估認有照顧負荷之虞者,每年至少訪視6次;第五、辦理家長推薦優質保母計畫。第六、辦理居家托育人員協力圈活動並發放篩檢工具;第七、保母團體紓壓課程及轉介諮商服務。
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因剴剴案背景涉及其家庭狀況,也優化高風險家庭兒少服務,114年起增訂「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少安置輔導評估小組支持計畫」,並針對特殊需求兒少提供適切建議,辦理安置機構輔導,以協助照護機構及人員提供特殊需求個案合宜的照顧環境與照護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