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院士行為準則出爐 研究須考量環境衝擊!違反無懲處機制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中研院第35次院士會議今(2)日邁入第二天,下午通過《中央研究院院士行為準則》,內容除了研究不可造假等傳統學術倫理,也涵蓋正面內容,像是要堅守學術自由、注意研究是否衝擊環境或社會。不過,違反行為準則並不會受到懲處,也不會撤銷院士的終身榮譽職。
2019就啟動討論程序
中研院院士的行為準則,早在2019年就啟動討論程序,當時是由院士陳定信召集討論,2022年第34次院士會議原本也要討論院士準則,但因相關會議主席無法續任而未討論。
另外,先前立委范雲曾指出,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中研院院士郭位任職香港城市大學校長、張翔任職香港大學校長,卻沒有保護學生,中研院應儘速訂出院士行為準則。
強調院士要倡議學術自由
今天是中研院第35次院士會議第二天,下午通過《中央研究院院士行為準則》共7條,待行政程序完成後就會上路。
院士會議發言人伍焜玉說,會議約有120多名院士參加,每一條都經過表決,均有獲得半數以上同意通過。
中研院院士行為準則內容包含前言與7條條文,院士行為準則工作小組召集人吳玉山說明,內容包含傳統的學術倫理,例如研究不得造假或抄襲,還有院士地位崇高,容易和其他人處於權力不對等關係,要避免歧視、霸凌等。
另外,院士行為準則也考量科技日新月異,科技發展可能對環境、社會有不利影響,吳玉山說,準則中希望院士要理解自己的研究,會不會產生不良的副作用。
此外,吳玉山也提到,在準則前言與第一條裡面,都有強調院士應該倡議、堅守學術自由精神。伍焜玉補充,部分院士認為,行為準則應該規範不當行為,不需要把正面的內容放入,因此第一條是討論最久的條文,但最後仍以3/4以上同意通過。
鼓勵院士「個人身份」提出建言
另一方面,院士行為準則也要求,院士對外提出個人觀點、建議時,應避免讓外界誤會是中研院立場。
對此,吳玉山強調,此規定比照美國國家科學院的規範,依然鼓勵院士對社會建言,但不能讓人以為是代表中研院發言,因此只要對外發言時,表達是個人意見即可。
院士違反行為準則不會懲處
針對院士違反行為準則的規範,會不會給予懲處,吳玉山表示,院士來自國內外不同大學、研究機構,中研院無法自行進行調查,因此調查、懲處尊重院士所屬單位,行為準則是希望院士符合社會期待。
他也強調,院士是終身榮譽職,並無取消制度,倘若要修法以撤銷院士身份,來威脅院士遵守行為準則並不合適。
至於先前立委范雲所指,郭位等院士在反送中運動中沒有保護學生,此部分沒有列入行為準則。對此,吳玉山強調,學術界榮譽職的行為準則,傳統上不會涉及跟政治相關的內容,且行為準則需要院士們高度共識,因此只納入與研究相關的規範。
他也直言,院士作為國民或其他身份,會有其他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