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翔燒死8家人犯「最嚴重罪行」? 大法官被提名人:我無法判斷
【記者蘇柏銓/台北報導】新竹男子陳彥翔,因和家人為了2個飯碗沒人洗爆發衝突,在自家的「正義輪胎行」門口潑3桶汽油並點火,燒死母親、妻子、3子女、胞妹、大嫂、1名姪女等8人,一審遭判處死刑,但今天高等法院改判無期徒刑,讓死者家屬在法院外崩潰痛哭「誰可以為我們伸張正義?」藍委陳玉珍今就此事件詢問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此案是否符合憲法判決所提「最嚴重罪行」?但陳運財卻表示,「我沒辦法判斷」,讓陳玉珍當場傻眼。
陳玉珍今詢問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時,問到今天高等法院判決正義輪胎行8死命案,是否認為陳男罪刑符合「最嚴重罪行?」陳運財則說,如果他是事實審法官,是不是最嚴重罪行,基本上會考慮幾個因素,犯罪動機、刺激跟手段是否殘虐,要考慮因素跟狹義情狀,但就剛剛描述的情狀,判斷因素上,「就我來講沒辦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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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聽聞相當傻眼,激動問「地方法院都可判斷、高等法院都可以判斷」,陳運財則急忙解釋,「不是,還是要根據證據,要看個案,法官看了所有卷證資料可以判斷」,陳玉珍再問,倘若不看此案,而是有個案例,因為在家門口拿不到錢就潑汽油造成8死,算不算最嚴重?陳運財則說「我覺得這是個案判斷問題,真的相關素材判斷」
陳玉珍再嗆,「你做為我國最高憲法的裁判者,你當大法官無法獨立判斷?」,難到連基本地方法院法官資格都不稱職嗎?那這要如何讓國人信服,至少要有價值判斷阿?身為要當重要的司法院大法官,竟然沒有價值判斷?就向他廢死但尊重,陳運財則說「實務法官跟擔任大法官的功能、方式不一樣,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陳隨後反問,那「你是不是認為不是最嚴重?」陳運財也說,「我也不能講這句話」,陳玉珍連忙批,一個準大法官無法做判斷,不知道是為了想要取得大法官,對於所受學術歷練跟價值判斷沒有成形,還是因為站在這裡,不敢說出心裡話,「你要有獨立思考能力吧,民眾遇到這樣的法官會很難過,那你寫出來的憲法判決,左讀右讀都對,莫衷一是,沒有承擔獨立判斷見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