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陳彥翔燒死8親人竟逃死!高檢署「應予判處死刑」 將提上訴
【記者丁牧群、陳亮諭/台北報導】新竹男子陳彥翔2022年6月15日晚間,只因和家人為了2個飯碗沒人洗爆發衝突,潑3桶汽油點火燒死母親、妻子、3子女、胞妹、大嫂、1名姪女等8人,其中4名幼童都不到6歲,最小的姪女僅11月大。高等法院昨(11日)撤銷一審死刑判決,改判陳男無期徒刑。臺灣高等檢察署認為,陳男基於殺人之直接故意「應予判處死刑」,研議提起上訴。
高檢署:該案應判處死刑將提上訴
臺灣高等檢察署昨發布新聞稿指出,本署檢察官認為,該案陳男基於殺人之直接故意,放火致有8位被害人死亡的罪行,已符合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所示「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之罪行,被告罪無可逭,非永久與世隔絕無以實現正義,應予判處死刑」,本署檢察官將於收受判決後,研議提起上訴。
正義沒人伸張 至今聽到消防車會怕
陳彥翔妻子的姊姊受訪時泣不成聲,悲訴:「我們每天流著淚,想著我們最愛的親人...8位往生者裡面,有4位是我們最愛的親人啊!4位!到底有誰可以為我們伸張正義?我們的痛,你們都不會懂。」
她越說越傷心,嘶喊:「憑什麼要廢死?嗚嗚....我沒有辦法接受,沒有辦法接受!」她說,「永遠忘不了,2年前的那個晚上,大火那麼猛烈的燒著,現在聽到消防車的聲音都會害怕,這對我們不公平!」她因情緒過於悲傷,揮揮手不願再受訪。
司法令人失望
陳妻的另一個姊姊則說:「這是我們心中永遠無法抹去的痛,但司法讓我們非常失望,司法保護加害人,請問被害人家屬有得到該有的保護嗎?誰能保證加害人(陳男)以後放出來,不會再次傷害其他人?」
陳男嫂嫂的母親也痛哭嘶吼問法官:「你們是人嗎」?「為何做得出這種判決」?「你們救的是一個惡魔!在我們千瘡百孔的傷口上再插一把刀」!「我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這樣子...還有我可愛的孫女!就這樣走了!我真的...真的沒辦法接受這樣的判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催警員「我縱的火,趕快啦」竟符合自首要件
陳彥翔2022年6月15日案發當天晚間,與妻子從外面回到家,因為小孩吃飯的2個碗沒洗被母親質問,憤而開車出去買3桶汽油潑灑,母親勸他不要繼續鬧,他竟點火,火勢迅速延燒爆炸, 2樓臥室裡的8人因火勢過猛逃生不及碳化死亡,包括陳男母親、妻子、兒子等8親人慘死。
陳彥翔一審遭判死刑,但高院由審判長侯廷昌、陪席法官黃紹紘、受命法官陳柏宇組成的合議庭今改判無期徒刑。
合議庭認為,陳男因工作、家務問題與父母發生衝突、爭吵已持續不斷達2、3年之久,先前已數度放話要燒燬家裡,但父母都沒當作一回事,案發當晚與父母爭吵,揚言放火又遭父親「無視」的言語刺激,隨即開車外出購買汽油,再返回家中往1樓輪胎行的空壓機旁等處潑灑汽油。
法官雖認定陳男預謀,有殺害父母的直接故意,不過他與其餘被害家人之間並無衝突,且深愛配偶、子女,沒有殺害其餘被害家人的犯罪動機,考量他放火時情緒爆發情形與行為強度,以及犯後主動向警員表示「我縱的火,趕快啦。」,要警員趕快救火的犯後態度認為他自首,且並非故意剝奪屋內妻子、3子女、胞妹及嫂嫂、姪女等7人的生命,屬於「不在乎之未必故意」,判他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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