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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遭告拒認骨肉 律師研判女方心態:敗訴也要達成「這個目的」

社會 法庭
2025/04/22 13:36
陳力維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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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網紅律師呂秋遠,擅長打家事官司,曾出版《請問呂律師:關於愛和婚姻的練習題》等兩性書籍,近日卻爆出2023年與一名女子交往並生下孩子後,女方提告呂秋遠拒認骨肉、提起請求認領子女訴訟,但呂秋遠已於2024年12月認領孩子,因此台北地院判決駁回女方訴求。不過律師林智群認為,此案與日前「金春發牛肉店」承德路分店的闆娘母告親兒討5千萬元訴訟,都是希望用判決解決事情,而此案女方就是希望藉判決「公諸於世」!

律師呂秋遠。翻攝呂秋遠臉書 zoomin
律師呂秋遠。翻攝呂秋遠臉書

媒體曝光前已有律師發現判決

在昨天(4/21)媒體披露呂秋遠此訴訟案件前,律師林智群於4/19就在臉書發文說「偶然之間查判決查到大八卦,不知道該不該說呢?不過是個人私事就算了。司法判決系統有時候比小説還精彩。」隔天他貼出呂秋遠案新聞「媒體已經報導了」,那個八卦,新聞已經報導了。為什麼媒體這麼厲害?

通常被告同意原告要求就會撤告 不會有判決

而今日(4/22)林智群發文表示,一般打官司,原告都會請求一定東西(比如:錢、或要求認領小孩)。如果被告都同意,通常會成立和解/調解,成立和解/調解之後,原告的訴求獲得滿足,通常會撤回訴訟,就不會有判決,只會有一個和解/調解筆錄。這個和解/調解筆錄等同判決的效力,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金春發、「某律師」案共通點都沒撤告

可是最近兩個案子都很有趣,就是被告同意了原告的訴求,但原告還是沒有撤告,寧可讓法院判決。

1.媽媽告兒子請求5千萬元,兒子開庭時當場同意媽媽的主張,雙方沒有採用調解筆錄的方式處理,媽媽也沒撤告,法院就直接判決。

2.某律師被女生提告要求認領小孩,律師同意認領,也認領了,按理來說,女生的目的達成了,應該可以撤告,那女生堅持不要,堅持要由法院判決,法官說你的請求都已經被滿足了,提這個訴訟沒有意義,所以駁回女生的訴求。

林智群分析:寧可敗訴也要公諸於世

林智群指出,這兩個案子的共通點,都是當事人希望用判決解決事情,母子金錢糾紛用判決解決,等於取得法院認證兒子有一個婚後債務5000萬元;某律師案,女生提告,寧可敗訴也要讓判決公諸於世,某程度是想讓大家知道這件事,勝敗不重要

所以有時候當事人對於用什麼方式取得他要的結果,是有他自己個人的考量,這種情況下,有時候會出現寧可取得敗訴判決,也不要以調解筆錄處理這個事情。

「金春發」承德路店鬧出闆娘老母告子追討5千萬元營業收入糾紛,還疑似有媳婦談離婚,控夫家共謀不分產給她內情。翻攝自Google商家資訊 zoomin
「金春發」承德路店鬧出闆娘老母告子追討5千萬元營業收入糾紛,還疑似有媳婦談離婚,控夫家共謀不分產給她內情。翻攝自Google商家資訊

前年雙方交往產子 呂不否認女方是律師同業

《知新聞》報導,女子提告指稱,她與呂秋遠於2023年間交往並發生性關係後,她產下一名子女,雙方及子女到台大醫院進行親子血緣鑑定,顯示呂秋遠確實為生父,但呂秋遠拒不辦理認領,他只好訴請呂秋遠認領子女。至於呂秋遠是跟哪位女性交往、生下孩子,外傳是一位女律師,《知新聞》聯繫上呂秋遠,他直說:「這是隱私,沒什麼好說的,就這樣吧。」

曾赴台大醫院驗DNA 證實呂秋遠是生父

審理期間呂秋遠告訴法官,他已經認領未成年子女,本案並無訴訟利益,請求駁回女子的訴求。法官調閱相關資料,包括台大醫院診斷證明書、台大醫院基因醫學部血緣鑑定報告書、委託書、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申請書、子女親權照顧協議書等資料,並確認呂秋遠已於2024年12月23日認領未成年子女並辦理戶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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