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水電工助13業者竊電挖礦!還囂張喊:儘管用 台電怒追償千萬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有多項竊電前科的林姓水電工,不知悔改繼續重操舊業,利用竄改電錶方式,協助13家廠商省下龐大電費,甚至發下狂語向客戶表示「(電)儘管放開來使用」,收取3到5萬元不等酬庸,並循掛偽造車牌躲避警方追查,台中市刑大歷經多月偵蒐,循線逮捕林男,查出他共計獲利200多萬元,台電則追償電費高達1783萬多元,訊後將全案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林男遭台中地院裁定羈押。

台中市刑大偵五隊在去年底接獲竊電案情資,立即與台電公司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北屯區崇德路一帶用電大戶企業用電情形,經分析確認其中一家虛擬貨幣挖礦業者用電異常,且有私自開啟台電電表箱狀況,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林芳瑜指揮偵辦。
檢警深入調查,掌握為用電戶竄改電表的林姓男子(44歲),發現他為規避警方查緝,將假車牌懸掛於使用車輛上,行跡遍及中、北部地區,經聲請搜索票執行搜索,查扣偽造車牌2面、K他命2包、電阻材料1批、仿製「同字鉛封」壓接鉗及其他各式工具。

警方表示,林男具有電業專業背景,利用專業知識做起無本生意,先前就因犯下多起竊電案遭判刑,出獄後仍不知悛悔,反覆實施竊電犯罪,因技術純熟,在口耳相傳下生意應接不暇,客戶包括工廠、虛擬貨幣挖礦業者及網路伺服器業者,更向竄改電表客戶表示「(電)儘管放開來使用」,彷彿電力為自家生產。

警方清查,林男竊電處所跨及新北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等六縣市,總計13家業者,每次收取3到5萬元費用,半年來不法獲利將近2百萬元,經台電公司核算本案各地追償電費高達1783萬多元,訊後將林男及委託業者依竊盜、詐欺、偽造文書移送,林男遭檢方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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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刑大表示,台電之電表、電表箱均須由台電公司人員開啟、維修。不肖業者為施作竊電工法,需破壞台電鎖頭,再開啟電表箱進行作業,以外力干擾電度表計量,致使電表無法正確計量用電度數,令台電公司陷於錯誤短收電費。呼籲業者,節電應從用電設備端改善,而非干擾台電計量設備,擅改電度表除會依電業法追償電費外,並涉及竊盜、詐欺等刑事責任,切勿心存僥倖,貪圖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