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害他重殘、罹癌!國際工殤日前夕 工傷協會喊話正視《災保法》漏接孤兒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4/28是國際工殤日,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今(26)日舉行記者會,有多位職災勞工現身說法,陳述職災後健康、家庭受到沈重打擊,但因是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立法前遭遇職災,未能受到幫助,喊話希望政府協助工傷勞工。
工傷協會與多位職災勞工今天在立法院前舉行記者會,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表示,根據勞保職災給付的統計,1980年到2023年之間有22067人職災死亡,職災失能也有158822人,造成超過18萬個職災家庭。
賀光卍也說,2022年5/1《災保法》上路,對於立法後發生職災的勞工多了一些照顧,但實際上職災保險費率沒有增加,未增加雇主應負擔的責任,且《災保法》立法之前就發生職災的勞工並未適用,成為新法孤兒。
感電工人陳易志現年60歲,他在16歲時因職災而雙手截肢,他指出,《災保法》漏掉以前的職災勞工,職災勞工有幾十年的生活要努力,家屬更要承受許多責任,本來勞工可以對家庭、社會有很好幫助,但因為職災能力受限,還拖累家庭,希望政府對職災勞工多一點用心,不要忽略《災保法》之前發生職災的勞工。
2013年在桃園捷運工地被高壓電電擊的感電工人曾品富則說,職災後他成為中度肢體障礙,至今身體五臟六腑狀況都不好,出門得帶很多藥,避免因身體狀況造成他人困擾,每天的生活就是吃藥、復健跟回診,「我早就已經想要一走了之」,是捨不得母親白髮人送黑髮人才撐到現在,希望政府能給職災勞工多一些照顧。
另外,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馬金秀提到,他因在RCA工作,接觸有害化學品,導致罹患卵巢癌,希望國家成立服務職災勞工的長照機構,並由雇主負擔費用,才能照顧職災勞工,也減輕職災勞工的家人負擔。
重殘的聲寶公司前員工郭盈志因過勞而發生職災,他說,當年他一天工作將近18小時,過長的上班時數、過重的工作壓力,造成他中風、失能,還要洗腎,「我的人生會這樣子都是公司造成的。」郭盈志也說,發生職災後的醫療費用花了2000多萬,只好四處舉債,後來他住進長照機構,希望減輕家人負擔,但相關費用是社會救助資源、健保支出的,企業依舊沒有承擔發生職災的責任。
賀光卍強調,希望國會三黨接受陳情後,在520新任勞動部長何佩珊上任後,立法院要求勞動部提出解決方案,照顧18萬多個職災家庭。
針對工傷協會與職災勞工的訴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回應,相關個案多為《災保法》施行前發生,除了職災保險給付外,確實需要更多社會救助、長照及法律扶助等資源。
職安署表示,勞動部已依《災保法》補助各地方政府,配置職災勞工專業服務及重建協助人員,可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轉介就業服務或職業訓練等職業重建資源,亦可連結或轉介社政、衛政長照等資源,提供職災勞工家庭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