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特斯拉充電樁機密跳槽對岸!台達電工程師下場曝 法官批:衝擊高科技命脈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達電(2308)研發特斯拉電動車充電樁的機密技術檔案,遭負責研發專案的工程師阮憲熙偷偷複製,後來阮男輾轉到中國大陸某公司任職,檢方偵辦另件商業間諜案,循線查出台達電也是受害者,去年將阮男依《營業秘密法》起訴,桃園地院認為阮男犯行不僅影響台達電營收,也衝擊台灣高科技產業命脈,今判阮男2年徒刑。
複製機密資料辯「回家加班使用」
檢方指控阮男在台達電任職時,將195筆「特斯拉壁掛式交流充電樁」專案線路設計機密檔案,上傳到Google雲端硬碟,還將公司3萬多筆營業秘密檔案,下載到公司配發的筆電,帶回家轉傳到個人電腦。
法院審理時,阮男辯稱他將台達電的檔案備份到雲端硬碟,是為了回家加班時方便使用,至於將台達電檔案備份到個人電腦,是防止台達電配發的電腦因硬碟受損而遺失資料,所以才備份在個人電腦保存。
阮男還辯稱,他到中國大陸的新公司任職時,將公開可查詢的法規資料,重製到新公司配發的電腦,不慎將台達電公司的檔案一併重製進去,沒有違反《營業秘密法》的犯意。
台達電機密檔案遭上傳雲端
但法官認為阮男將台達電機密檔案複製到個人電腦,明確違反台達電的資安規範,台達電禁止將文件資料攜出回家加班或用個人儲存裝置存取,也禁止上傳到個人雲端硬碟,若阮男因回家加班所需而違反規定,將機密資料儲存到個人電腦,應於加班任務結束或是離職時刪除,豈有故意違反公司保密措施,又不刪除機密檔案而長期保存的道理,因此不採信阮男辯詞。
另外,阮男所說的公開法規資料,法官認為任何人都可合法取得,他任職中國大陸新公司期間,可自行上網搜尋取得,怎可能與台達電的營業秘密檔案一起重製到新公司配發的電腦,阮男將法規資料與台達電的營業秘密存在同一個資料夾,應該是為了在新公司任職期間方便檢索閱覽,確實觸犯《營業秘密法》。
法官認為阮男曾為台達電研發人員,明知台達電的營業秘密技術資料若被競爭對手取用,不僅影響台達電在全球充電樁市場的競爭力,也衝擊台灣高科技產業命脈,竟仍意圖在中國大陸地區使用。
充電樁每年營收近50億
台達電向法院陳報,此案營業秘密是台達電自行研發,經長期反覆測試、驗證的設計成果,且在電動車充電樁產業具有獨特性及技術領先性,是台達電極機密的檔案,其他廠商研發出相同設計、規格的機率微乎其微,而台達電光是研發、生產就投入1億3495萬元,還沒計算此機密在中國大陸量產所造成的營業損失,其中關於特斯拉第二代壁掛式交流充電樁的專案銷售,台達電每年營收高達1億6000萬美金(依今日匯率約台幣49.3億)。
桃園地院認定阮男造成台達電鉅額營業損失,犯後未徹底悔悟還飾詞推諉責任,也沒賠償台達電損失或取得諒解,因此今依刑度5年以下的《營業秘密法》持有營業秘密未經授權而重製、使用或洩漏罪,將阮男判刑2年。可上訴。案發後,阮男已遭限制出境、出海至今。
依據台達電網站資訊,該公司提供7至17.6kW輸出的交流充電樁,充電樁具有緊湊設計、支援全球充電標準,也具備使用者認證和易於安裝的特點,適合家用與商用充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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