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續追陸船翻覆2死意外!揪多項違規 通過糾正海巡署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中國大陸一艘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的「三無船舶」今年2月14日闖入金門海域,遭我海巡署追緝後翻覆釀兩死意外,海巡人員取締過程未錄影,引起非議也導致翻船事件真相難還原,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及浦忠成調查報告,指出海巡署在取締過程中明確違反「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等諸多規範,核有重大違失予以糾正海巡署。
陸方三無漁船2月14日越界撈捕,被我海巡署追緝後翻覆釀2死,引發兩岸關係緊張。監委賴鼎銘、郭文東及浦忠成指出,「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岸、海聯合勤務巡防區指揮部勤指中心實施計畫」及「海岸巡防機關狀況通報作業程序」對於全程蒐證及通報都有明文規定,但海巡署於本案卻沒有確實進行錄影蒐證及通報,已明顯違反多項規定。
此外,調查發現本案海巡署CP艇是單獨執勤,未遵循子母艇共勤原則,海巡署在管理層面難辭其咎,導致本案責任無法釐清、事實難以還原、正當執法反遭挑戰,監察院依法糾正海巡署。
監委進一步調查發現,海巡署當初採購CP艇時,每艇配有4具密錄器,惟111年行政院檢討汰換大陸廠牌產品時予以封存而未及時籌補,形成蒐證裝備空窗,而海巡署配賦的手持錄影機不適用於海上緊追,導致值勤人員根本無從落實執法作業規範,陷第一線執法同仁於危安風險之中,亦有違失。
監委指出,本案值勤同仁未以無線電進行通報雖有其疏失,但經查海巡署相關通報規定散見於諸多規範之中,實務上不易落實執行,該署對通報作業相關規定之可行性宜予通盤檢討。
監委補充,金門地檢署對本案已於今年8月15日為不起訴處分,惟海巡署處於兩岸灰色衝突的第一線,實應積極檢討規定、基層裝備及紀律等等行政層面問題,以降低執法爭議,維護國家安全及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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