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學「掛羊頭賣狗肉」校地擬轉經營旅館 監院糾正教育部無作為
【記者施智齡、王良博/台北報導】國立台北大學(原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日間部2009年全數遷至三峽,座落台北市的民生、建國校區則從2013年起規劃推動「產學合作」BOT案,2案樓地板面積達近1萬坪相當可觀,但其中興建的「校友會館」實作為旅館經營,該校又無觀光相關系所,違背「文教設施」認定,監察委員施錦芳直言校方「掛羊頭賣狗肉」,並批教育部草率授權校方執行BOT案。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議通過,糾正台北大學及教育部。

台北大學在北市有民生、建國、合江3校區,前2校區分別在2021、2022年跟民間企業簽約委托開發、經營,建國校區由國泰產業研發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開發,興建地上12樓、地下2樓的產業研發中心大樓,已近完工。
民生校區「產學合作中心及校友會館BOT開發案」則預計改建3棟大樓,分別為:地上9樓、地下1層的校友會館,地上2樓的多功能運動場館,及地上17樓、地下3層的產學合作中心,由宏匯公司籌組的宏匯民生合作聯盟標得。

兩起開發案進行中,監察院接獲眾多檢舉,經調查後發現2開發案非大學教學必要,且4000餘坪土地BOT給財團達50年,疑涉圖利,而主管機關教育部核定BOT案草率。
監委施錦芳、范巽綠、賴鼎銘今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調查結果。施錦芳首先說明背景,台北大學(原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因台北校區空間不足,教職員反對遷回台中,教育部遂指示法商學院遷建三峽,法商學院通過「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改名臺北大學」案,2000年台北大學成立,並於2009年日間部全數遷至三峽校區。

根據教育部1988年內簽,台北大學曾承諾遷校三峽後,「東西院區(合江、建國校區)」將撥交教育部統籌規劃使用,但2000年台北大學援引修正後的大學法,主張「校務會議」為大學最高決策單位,推翻了教育部1988年會議結論。校方為避免為避免台北校區土地未利用遭回收,以及開拓財源,2013年開始規劃推動2件BOT案。
施錦芳指出,土地為大專用地,教育部所屬機關辦的BOT必須符合促參法規定的「文教設施」,由教育部負責認定BOT項目是否符合,然在這兩案,教育部邀集學者專家審議時都共同質疑,台北大學師生都在三峽,三峽校區50幾甲土地,另外在北市蓋房子的必要性、又跟三峽師生學術交流的關聯性;再者,台北大學並無觀光系所,蓋旅館美其名「校友會館」,校友入住打個九折,但如何做產學合作,她認為是掛羊頭賣狗肉。
更誇張的是,教育部回覆函請校方審慎評估,參考專家建議,卻又草率認定BOT符合「文教設施」,讓校方開始走程序。
施錦芳續指,台北大學遷校後,台北校區僅辦進修推廣教育,部分宿舍出租給新店私立高中職,該校民生校區持有編定為商業區、住宅區及道路用地,不符合大學使用目的土地,卻長期未撥交主管機關(教育部),而教育部也未依法督飭台北大學撥還,有失整體高等教育資源配置,教育部、台北大學均有違失。

曾在教育界打滾30年之久的監委范巽綠感慨說,國立大學忘了對高等教育的真正責任,也忘了對國家土地有效運用的責任。大學校長不敢在任內丟掉校地,但是這個共同的責任,是整個中興法商學院跟後來的台北大學應該共同承擔的,當年校方跟教育部講好校地撥交教育部,後以臨時校務會議推翻掉,豈有國立大學跟教育部間如此沒有信守承諾,法規的引用也不妥當。
范巽綠表示,台北大學BOT案從國家土地利用角度來看,完全不合理、不符效益,對城市的發展亦有嚴重的障礙,歷任教育部共同有責任,糾正教育部及台北大學,最主要目的就是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這樣的事情。

針對監察院糾正,教育部回應,對於監委調查意見,教育部虛心接受並積極檢討。
教育部也說,會加強督導台北大學,要求建國及民生校區公共設施,應以提供學校師生使用、推動產學合作及校內活動為主。另外,合江校區使用應依《國有財產法》規定,落實教育用途目的,教育部將請學校確實檢討使用狀況,如無符合事業目的使用需求,則應廢止撥用,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依法處理。
教育部強調,未來國立大學推動促參法相關案件,教育部也將邀請財政部促參司及國有財產署等相關單位,召開審查會議並辦理實地會勘,透過行政審查機制,確保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過程中,能滿足學校校務發展所需,並達到提升公共服務水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