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航空年齡歧視!屢拒56歲求職者面試 挨罰30萬訴願被駁回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一名56歲的劉姓勞工,曾有多年航空公司地勤工作經驗,但多次應徵星宇航空的相關職務,卻不斷被以「職缺名額有限」拒絕面試。劉姓勞工後續向桃園市勞動局申訴因年齡而遭歧視,勞動局後續也認定星宇歧視中高齡就業,開罰30萬元,星宇不服因此提出訴願,勞動部近日駁回訴願,維持開罰30萬元。

資深地勤應徵星宇屢被拒
此案件源於56歲的劉姓勞工在2023年8月、9月間,先後應徵星宇航空的駕駛員、行李運送及輪椅服務勤務員、航機作業勤務員、客艙清潔作業勤務員、裝卸勤務員及貨物拖運勤務員等6項職務,結果都被以「因職缺名額有限,很遺憾無法於此次借重您的長才」,婉拒他面試。
劉姓勞工認為,星宇此舉涉及就業年齡歧視,向桃園市勞動局申訴,勞動局後續認定星宇違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當中的年齡歧視,開罰30萬元。後來星宇不服,向勞動部提出訴願。

勞動部駁回星宇訴願
根據訴願決定書內容,星宇否認年齡歧視,拒絕劉姓勞工面試,是因為劉姓勞工居住地、希望工作地點及過往經驗都在南部,和職缺所在的桃園機場園區不符,且履歷中有不少錯字,再加上希望招募專業細心、有熱情的應徵者。
星宇也說,該公司任用多位中高齡員工,可見並無年齡歧視。
不過,勞動部近日針對這起訴願做出決定,維持開罰30萬元的處分。

星宇中高齡地勤人數少
勞動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在訴願決定書中指出,劉姓勞工曾任職臺塑汽車貨運公司、大華航空公司、立榮航空公司及桃園某公司多年,他應徵星宇職缺時,也闡述他在過去不同公司的職務內容,與所應徵職務的關聯,而且星宇的「行李運送及輪椅服務勤務員」及「客艙清潔作業勤務員」一直有職位空缺,並持續招募中,並非星宇回覆劉姓勞工的「職缺有限」。
訴願委員會也說,截至2023年10/19,星宇地勤處員工594人,51歲以上僅20人,且多數擔任主管或屬於資深人員,另外,星宇在被桃園市府開罰時,也沒有舉證是因為年齡以外的原因,而不讓劉姓勞工面試,因此認定星宇的確有年齡歧視。

雇主須舉證沒年齡歧視
根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規定,雇主對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不得以年齡為由,給予差別待遇,否則可開罰30萬元到150萬元。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此類案件如果勞工提出申訴,雇主必須負擔舉證責任,要說明不給予面試機會,是基於哪些因素判斷。
黃維琛解釋,在此案當中,勞工過去有不少地勤工作經驗,而且星宇用「職缺有限」拒絕他面試,卻持續招募,甚至星宇在同一批地勤招募當中,也有錄取剛畢業、無工作經驗者,但不錄用有經驗的劉姓勞工,很難自圓其說。

星宇反駁:是綜合評估
針對年齡歧視求職者,被開罰30萬元,訴願也遭駁回,星宇航空回應,各項職缺招募皆遵循公平原則,會考量各職缺工作性質,以及面試者能力、資歷、過往工作表現等,進行綜合評估後篩選面試,並非以年齡做為審核標準。
星宇也說,訴願過程有提出佐證資料,該項職務有超過20位51歲以上人員任職,絕無年齡歧視,但勞動部未採納相關事證,對訴願決定深感遺憾。

性別、年齡、身心障礙歧視多
至於近年就業歧視被開罰的情況,黃維琛說,《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對求職者、員工不可有性別、年齡、容貌、身心障礙等18項歧視,最常見的就業歧視前3名為性別、年齡及身心障礙,希望雇主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