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大生打工貼補家用!下班慘遭大貨車猛撞噴飛 傷重不治
【記者王志弘/嘉義報導】嘉義水上鄉傳出死亡車禍!1名18歲女大生昨天打工到深夜,騎機車返家途中,遭大貨車迎面撞上,當場彈飛倒地,經警消送醫急救1個多小時,仍傷重不治。警方排除酒駕,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嘉義縣消防局昨天深夜11時34分獲報,水上鄉大崙村附近發生交通事故,派遣人車前往,現場為汽機車車禍,1名年約18歲女性已無呼吸、心跳,現場給予救護處置後,緊急送往嘉義長庚醫院救治。因頭部鈍傷、胸腹出血等傷勢嚴重,於今天凌晨1時3分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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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死者為18歲葉姓女大生,平時有在打工貼補家用,她昨天下班後騎機車要返回水上住家,行經嘉朴公路22.2公里處的路口待轉區,準備左轉進入鄉道時,當場被大貨車迎面撞上。
據監視畫面顯示,當時燈號為閃燈,大貨車則未減速通過,肇事駕駛為30歲陳姓男子,酒測值為零,警詢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嘉地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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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黃燈、紅燈意義不同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11條第1項規定,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才能續行。也就是說,車輛行駛至閃紅燈路口,必須停車再開,且應禮讓幹道車輛先行通過,而閃黃燈路口的車輛雖然擁有優先行駛的權利,仍應該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