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安之亂|卓榮泰警告建商:限自住、禁轉租 再濫用將出手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行政院去年8月精進青安貸款方案(新青安),調高貸款上限、拉長貸款年限及寬限期,讓房市更趨熱絡,銀行因不動產授信接近警戒水位,遂調整放款條件,致民眾申貸受影響,院長卓榮泰今指示四大原則,要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安全,並且消除民眾心理不安,重申「新青安」限於自住使用、不能轉租,如有建商利用內部作帳或利用人頭,繼續誤用跟濫用政策,將考慮採取法治措施。
「新青安」貸款方案,貸款額度上限從800萬拉高至1千萬,貸款年限從30年延長至40年,還息不還本的寬限期也從3年延長至5年,同時政府補貼貸款利率2碼,優惠多管齊下,刺激房市買氣。央行提醒各銀行控管房貸總量後,銀行開始緊縮資金,調整放款條件,陸續出現民眾申貸大塞車。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謝子涵今在院會後記者會轉述,卓榮泰針對金融穩定及房貸議題,提出「維護金融體質安全」、「民眾自主首購及契約中的貸款要優先」、「行庫貸款結構需自主調整」、「新青安貸款審慎核定及嚴格管理」四個原則,行政院依循這四個原則,一步一步來做。
卓說,金融市場的安全和穩定是第一要務,感謝中央銀行在第一時間提醒行庫和社會大眾,這絕對是正確且必要的;其次,政府必須消除民眾心理上的不安,政院第一時間也表達,民眾一般正常進行中的貸款不應該受到影響,不要讓民眾有貸款不容易的情況,這是政府的責任。
卓榮泰指,行庫要自行檢驗,並自主管理調控貸款的結構,尤其是大型的巨額貸款戶,甚至集中在土建融方面,行庫必須自主調控,以助健康有序的不動產市場,請相關部會首長持續溝通協調,自主調控結構性問題。
新青安貸款部分,卓榮泰指示,貸款前一定要審慎審查貸款資格,清楚說明貸款人是否符合日後逐月或者寬限期屆滿後的清償能力,貸後更要嚴格管理,必須限於自住使用,不能有轉租或其他違背新青安政策的行為。
卓強調,如果有建商利用這樣的政策,利用內部作帳或是利用人頭,繼續誤用跟濫用政策,他要求內政部必須透過公會了解,甚至考慮法制上的措施。
他表示,政府的政策首要是維護金融體制的安全,弭評民眾貸款不易心理的不安,並再次強調,銀行法第72條規定的(不動產授信比率)30%不變,安全警戒值及相關規定也不變,希望各部會在最短時間內讓民眾疑慮可以消失,也請各部會繼續通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