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再傳老師霸凌!國小特教生遭總務主任拋甩、關儲藏室 家長投訴竟不成立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昨天才驚傳警察進入校園帶走小六生,今天(3日)人本教育基金會同家長出面指控,台中市一間國小校長及總務主任,在今年4到6月間,強制對患有亞斯伯格及過動症小四生,拍照戲弄、抱起來拋甩,並關在儲藏室,甚至強迫轉學,導致學童出現身心極度恐懼及焦慮症狀,家長向教育局提出申訴,調查結果竟以「沒有影響學生學習」為由,認為霸凌不成立,且校長8月退休也至今未啟動調查,教育局表示,已督促學校全力加速調查中,如有違失必定嚴懲嚴辦。
小孩行為異常 揭在校遭霸凌
家長指出,小孩有過動及亞斯伯格症,約3個月就診一次,考量小孩特質,二年級下學期幫他選擇只有4個人的小型班級,希望他能夠正常生活,不料今年4月開始,小孩突然出現反覆摳手上傷口、強迫洗手還莫名哭泣,不但害怕獨自上下樓及睡覺,要上學就恐懼,甚至說「只要我死了事情就解決了」等詭異行徑。
家長深入了解發現,小孩會因為筆記抄不完等情況引發情緒,老師非但未妥善安撫,還交給總務主任處理,主任竟以手機一直對著小孩的臉拍,讓他感到恐懼,小孩伸手阻擋還被主任反壓雙手,還會將小孩丟到空中拋甩,甚至多次將小孩關入儲藏室,開燈就不讓他出來,直到下課鐘聲響起才被放出來,導致小孩兩個月回診6次,需要醫生開穩定情緒的藥物,並在7月份將小孩轉學,目前穩定就學。
台中市議員張家銨表示,家長6月份投訴教育局,得到回覆會督導,7月投訴還是「複製貼上」說督導,教育局接獲檢舉超過2個月沒啟動任何調查,還私下騷擾家長,9月才說會啟動調查,結果卻是把只有家長可以看的所有輔導內容洩漏給調查委員,最後調查結果竟是「沒有影響學生學習」,認霸凌案不成立。
市議員林祈烽指出,教育局繼續蒙上眼睛就以為看不見,校長無能,教育局、校方調查委員惡意曲解法規,總務主任對學生持手機拍攝行徑,已構成校園霸凌準則,手機對學生拍攝行為已造成霸凌騷擾,符合持續性、故意的要件,已經影響學生正常學習之進行,要求學校立即停聘該主任等候調查。
人本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表示,近日收到教育局調查報告,竟是以「沒有影響學生學習」認霸凌不成立,且校長8月退休至今未啟動調查,令人無法接受,除需重啟調查停聘總務主任,校長失職部分也應調查。
推薦新聞:警入校園帶走小六生!家長還原真相揭小孩傷勢 盧秀燕這樣說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台中市某國小前校長及總務主任疑似逼迫學生轉學和不當對待學生事件,教育局接獲家長投訴後即進行了解案情,全案也已進入調查程序。教育局嚴正指出,此案已督促學校全力加速調查中,如有違失必定嚴懲嚴辦。
教育局指出,今年6月接到陳情即積極督促學校進行調查,學校於今年6月28日向教育局進行校安通報、7月1日學校召開校事會議決議受理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對於總務主任被檢舉涉不當對待情形,教育局已提供調查人才庫名單供學校組成調查小組,目前調查中;至於該校前校長遭檢舉一事,教育局已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受理調查,調查小組委員皆為外聘並符合教育部調查人才庫名單。
教育局表示,依特殊教育法規定,家長只要提出特殊教育鑑定需求,學校必須主動說明申請方式提供協助,不可以無輔導資源等由,強迫學生轉學,如調查屬實,必將究責。對於質疑學校洩密,教育局說明學生輔導紀錄如做為調查之必要,提供作為調查委員之瞭解依法有據,無洩密之疑慮。
教育局強調,對於學校任何疑似不當對待學生相關事件,均秉持公平公正依法辦理,如有違法,嚴懲嚴辨,以維護學生權益;另持續督導各級學校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務必落實正向輔導管教措施,倘發現學生有任何狀況,主動提供相關心理輔導諮商諮源,並落實學生三級輔導工作,提供學生安全友善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