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粹鑾坐牢繼續貪!獄中「遙控」A女兒鄭安秝助理費 判囚10年將再入監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國民黨高雄市前議員陳粹鑾2014年在職時,找旅行社開假收據,向市議會詐領「赴台北經建考察」費用3萬元,2018年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罪判刑3年8月定讞後,另被查出解職前詐領助理費,甚至女兒鄭安秝在她坐牢期間當選高雄市議員,陳粹鑾竟在獄中「遙控」前幕僚詐領女兒的助理費,供兒子鄭嘉宏使用,前後共詐領449萬餘元。最高法院今依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加重詐欺等罪將陳粹鑾判刑10年5月定讞,並啟動防逃機制,陳粹鑾將二度入監。
判決指出,直轄市議員每人可聘用公費助理6至8人,補助費用總額每月不得超過24萬元,且助理補助費由高雄市議會編列預算,直接撥款至受聘公費助理帳戶,性質上非屬議員薪資或個人實質補貼,依法應全額支付給實際受聘擔任公費助理工作之人,不得不實申報請領與挪用,若無實質聘用需要,也不得假藉聘用公費助理名義,領取補助費。
檢認定鄭安秝不知母親A助理費
但連任當過2屆高雄市議員的陳粹鑾,從2010年12月首度當選到2018年7月因詐領考察費案入獄期間,陸續以表哥、姪女等人名義冒領、溢領公費助理補助款共379萬餘元,她入獄之後,女兒鄭安秝當選高雄市議員,陳粹鑾安排自己的幕僚王美珠擔任女兒的辦公室主任,並在獄中指示王美珠以人頭詐領鄭安秝的助理費,提領給兒子鄭嘉宏使用,這部分為69萬9850元,陳粹鑾先後在自己及女兒當市議員期間,詐領助理費共449萬餘元。
檢察官偵辦後,認為無法證明鄭安秝知情,僅起訴陳粹鑾與兒子鄭嘉宏、幕僚王美珠。法院審理後,二審於前年將陳粹鑾依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加重詐欺等罪判刑10年5月,王美珠被依加重詐欺罪判刑2年6月,二審考量鄭嘉宏坦認犯罪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且他身為陳粹鑾之子,受母親指示參與犯罪,並非居於主導地位,依加重詐欺罪判刑1年4月,緩刑4年,王美珠則被判刑2年6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陳粹鑾將再度因貪污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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