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朱國榮棄保5億潛逃!遊艇大亨輕判1年2月 最高檢指示上訴「追遊艇去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因涉掏空、內線交易及炒股等案,2案去年各被二審判刑8年、16年,遭限制出境且須每天到派出所報到的朱男,隨即於去年9月7日搭遊艇棄保5億元潛逃國外,提供遊艇助他逃亡的「遊艇大亨」周哲男日前被台北地院判刑1年2月,檢察總長邢泰釗認為判太輕,今由北檢提上訴並分案追查遊艇去向,並向法院聲請沒收價值175萬美元(依今日匯率約5333萬台幣)的遊艇或追徵價額。
海巡人員登船檢查沒發現朱國榮
最高檢察署今公布朱國榮搭乘潛逃的遊艇照片,這艘「Top Speed」號遊艇船身為白色,兩側漆著一條紅邊。
監察委員葉宜津等人日前調查朱國榮潛逃案,調查報告指出,朱國榮遭高等法院分別判處8年及16年徒刑後,他評估遭法院重判定讞可能性極高,於是開始策劃逃亡計畫,朱國榮先向遊艇租賃業者周哲男購買「TOPSPEED」遊艇,2023年8月搭遊艇出海觀察海象,並在海葵颱風減弱為熱帶性低氣壓後,同年9月7日下午3時提前到三張犁派出所簽到後,隨即搭周男的車南下台南安平港。
9月7日晚上8時許,朱國榮利用颱風外圍環流影響天候,戶外監視器影像不清,躲藏在遊艇船艙內,海巡署安檢人員9時22分與移民署登船檢查,包括船舶甲板、駕駛艙台、機艙、水櫃及油櫃等艙間共17項檢查後放行,共耗費27分鐘,但沒發現朱國榮,朱男於隔天(8日)傍晚5時許抵達菲律賓佬沃碼頭(Currimao Port)。
遊艇疑已出售
最高檢指出,遊艇大亨周哲男及船長、船員協助重大經濟罪犯朱國榮棄保潛逃,朱國榮涉多項炒股及內線交易罪,於案件審理中棄保5億1700萬元逃亡,未扣案犯罪所得逾2億餘元,其中一案已由最高法院判刑16年定讞,犯罪情節相當重大。
最高檢表示,周哲男協助朱國榮逃亡海外,使朱男可在國外持續享有鉅額犯罪不法所得,逍遙法外,周哲男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使受禁止出國處分國民出國罪,且為首謀,觸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嚴重影響司法威信,公然挑戰國家公權力,但北院一審判決雖認定周哲男「使朱國榮可順利潛逃出境、 使朱國榮所涉案件之審理、執行等程序均受妨害、輿論譁然,朱國榮迄今行方不明,對我國司法權之行使影響顯非微,犯罪所生損害嚴重,當從重評價」,但最終僅判周哲男1年2月,刑度過輕,且適用法律有疑義,台北地檢署已於今(11)日上訴。
至於周哲男載朱國榮潛逃的遊艇,是案發前以175萬美元購置,搭載朱國榮逃亡菲律賓後,就將遊艇開到蘇比克灣委託出售,最高檢認為這艘遊艇是本案犯罪工具,因此與台北地檢署達成共識,由北檢分案查明犯罪工具流向,並向法院聲請扣押、沒收或追徵價額,避免周哲男繼續利用這艘遊艇犯罪或變價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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