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和牛EMPEROR」賣過期神戶牛!鐵證曝光 日籍負責人、店長4人起訴求重刑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頂級「和牛EMPEROR」燒肉店,今年4月爆出使用過期神戶牛,料理成1客要價2700元「神戶牛帝王莎朗」,販售29名消費者食用,台中市食安處前往稽查,共查獲牛肉、冷麵等8種食材、12品項逾期,除勒令停業並重罰144萬元,全案經台中地檢署偵結,依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負責人日本籍負責人坂本兄弟與店長、料理長4人,檢察官審酌4人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高檔和牛過期3到5月繼續賣
由日籍兄弟坂本拓也(47歲)、坂本斗志(35歲)共同經營,位在台中市西屯區大墩十九街的「和牛EMPEROR」燒肉店,單人套餐要價3900元,儘管價格不菲,因主打日本直送高檔頂級和牛,仍深受饕客青睞,不料今年4月卻遭人檢舉,店內存放過期和牛。
台中市食安處前往店內稽查,在店內查獲18箱共219塊日本和牛,已逾最佳賞味期3至5個月,另外冷麵、醬料也都有過期情況,當場予以查扣,並勒令店家停業,裁罰144萬元,移送地檢署偵辦。
台中地檢署指出,台中市衛生局在今年4月間通報食安情資,指派民生專組檢察官潘曉琪偵辦,指揮衛生、警調等單位執行同步搜索暨行政稽查,查扣餐廳食材進貨單據、菜單、銷售明細等資料。
檢察官偵辦發現,天樂廣告行銷公司負責人坂本拓也與「和牛EMPEROR」社長坂本斗志,及聘雇的日籍久保姓店長(25歲)、山添姓總料理長(42歲),明知在去年10月20日採購的肉品食材「神戶牛」,已在去年12月3日逾期,仍標榜「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用語行銷。
檢方起訴指出,坂本兄弟等4人還在今年1至3月間,將過期牛肉料理成「神戶牛帝王莎朗」,以原價即每份2700元販售予29名不知情消費者食用,犯罪所得7萬8300元,嚴重損害消費者健康及權益。坂本兄弟及幹部則辯稱,因神戶牛太貴才未再進貨,亦有告知客人店內已改用鹿兒島牛,過期的神戶牛並未對外販售,嚴詞否認犯案。
不過檢方調查發現該餐廳從去年底至今年3月,仍持續販售神戶牛,且送上餐桌的肉品,也都放置神戶牛標示牌,POS點餐機也仍有神戶牛與鹿兒島牛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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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認為,全案涉犯《刑法》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於日前偵查終結,將天樂公司負責人坂本拓也、「和牛EMPEROR」社長坂本斗志、久保姓店長、山添姓總料理長等4人提起公訴,審酌被告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7萬8300元。
《刑法》第191條,製造、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妨害衛生之飲食物品或其他物品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第339-4條,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罪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逾有效日期,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