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童碧潭溺斃!狠母冷血殺機曝光 妹妹游上岸竟騙她「下水救姊姊」奪命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原籍中國大陸的簡姓女子嫁給台灣白姓男子,但婚姻、家庭不睦,簡女今年7月2日與婆婆吵架後,憤而帶著9歲及10歲女兒到新店碧潭,以拍照為由哄騙2個女兒下水,害她們溺斃,令人髮指的是,大女兒沉入水中後,小女兒一度游上岸,簡女竟騙她「一起下水救姊姊」,導致小女兒也溺死,台北地檢署經過3個多月調查,今依殺人罪起訴簡女,並請法官加重其刑1/2。
與婆婆吵架 竟起意殺死2幼女
起訴指出,簡女與丈夫2個女兒原本住在中國大陸,2023年7月間返台定居,並與爺爺、奶奶同住在新北市中和區,但簡女與丈夫、婆婆生活上經常發生摩擦,7月2日上午,簡女與婆婆因故再生爭執,簡女心生不滿,基於故意殺害兒童犯意,當天上午7時許對2個女兒佯稱要外出遊玩。
騙2女兒走到水中拍照
母女3人從住處搭計程車到捷運新店站,下車後步行到碧潭渡船頭,簡女在浮筒橋東側步道約300公尺小徑,向2個女兒謊稱要為她們拍照,先指示2女兒坐在距離潭邊50公分、從潭中突出的大石頭上,再要求2人爬下石頭、站入水下,2個年幼女兒站不穩,在水中跌倒。
騙小女兒「一起下水救姊姊」
這時簡女試圖伸手拉住即將沉入水中的大女兒,卻又放手任由她沉入水裡,而小女兒雖曾一度爬回岸邊,但簡女竟哄騙她說:「要一起下水救姊姊。」誘使小女兒再度進入水中,導致2女兒均因身高不及水深,沉入水裡,當天上午10時30分均因溺水窒息死亡。
簡女見2女兒都沉入水裡後,獨自上岸步行離開,直到隔天(3日)晚間8時許,才前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報案,當晚9時許,簡女帶著警消從碧潭水中陸續打撈起2個女兒的屍體。
北檢今依《刑法》故意殺害兒童罪起訴簡女,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檢方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1/2,並對她殺害2女兒的犯行分論併罰。
檢警日前相驗2名女童遺體時,女童的父親、爺爺、奶奶也到新北市立殯儀館參與相驗,3人神色哀戚,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
此案發生後,檢察官向法院聲押禁見簡女,法院當時裁准收押但不禁見。檢方今天偵查終結,後續將由台北地院裁定是否繼續羈押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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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平均每年6起殺子自殺案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張秀鴛司長曾指出,「父母殺子自殺事件,是一種嚴重的兒童虐待行為」,在兒童人權觀念及法律上都不被允許。衛福部統計,我國每年平均有約6起殺子自殺案件,無論基於何種原因,父母都不應擅自剝奪孩子的生命權。
衛福部整理近年發生殺子自殺案件的危險因子包括:婚姻關係失調、身心健康狀況不佳、有自殺未遂紀錄或是經濟困境等。如果家中有這些危險因子,不論是兒少本人或是家屬,都應謹慎注意家人透露殺子自殺之意念,適時尋求協助。
衛福部提醒民眾,殺子自殺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如果有情緒問題或輕生念頭,可撥打本部安心專線(0800-788-995)進行諮詢;如果民眾發現身邊的家庭正在發生激烈的衝突,甚至可能波及到家中無辜的兒少,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情況嚴重者應立撥打110報警,以即時維護兒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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