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銀夫妻檔淪詐團內鬼!助無良律師詐騙洗錢1億 檢怒求重刑扣北高房產

社會 法庭
2024/10/24 17:07
Alex 文章

【記者林志青/桃園報導】又有不肖律師和銀行內鬼淪詐騙集團!桃園地檢署查出,律師游光德涉嫌擔任詐騙集團首腦,勾結在台灣銀行放款部和外匯部任職的行員夫妻檔,透過投資詐騙手法詐騙179人,再將詐騙款項透過虛擬貨幣洗錢到境外,金額高達1億元,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刑法》加重詐欺、《組織犯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將游光德和台銀郭姓、黃姓行員起訴,建請法官對游光德求刑13年、郭、黃夫妻檔各求刑9年、6年,並查扣夫妻倆的高雄、北市房產,聲請法院裁定沒收。

台銀夫妻檔淪詐團內鬼,助洗錢遭起訴,圖為台灣銀行外觀。翻攝財政部財政史料陳列室 zoomin
台銀夫妻檔淪詐團內鬼,助洗錢遭起訴,圖為台灣銀行外觀。翻攝財政部財政史料陳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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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軍師不演了 自組詐團被逮搭機潛逃再被捕

現年33歲的律師游光德,同時也是徐巧芯大姑劉向婕丈夫杜秉澄的委任律師,今年4月才因被查出擔任詐團軍師,遭嘉義地檢署聲押禁見獲准,但他交保後,桃園地檢署又查出他涉犯此案,8月13日將他拘提到案聲押,但法院裁定駁回。

檢方抗告後,高院發回重裁,他隨即想買機票潛逃出境,甚至辦理結婚移民永久定居韓國,桃園地院重新開庭,才將他收押。

律師游光德涉嫌擔任詐騙集團首腦,勾結台銀行員夫妻檔等人將詐騙款項洗到國外,金額高達1億1477萬餘元,今遭桃園地檢署起訴。翻攝台北律師公會網頁 zoomin
律師游光德涉嫌擔任詐騙集團首腦,勾結台銀行員夫妻檔等人將詐騙款項洗到國外,金額高達1億1477萬餘元,今遭桃園地檢署起訴。翻攝台北律師公會網頁

台銀夫妻檔當詐團內線匯贓款買虛擬貨幣

檢方查出,游光德過去因委託案結識在台灣銀行放款部任高級辦事員的郭姓男子(39歲)、外匯部任中級辦事員的黃姓女子(38歲)夫妻檔,去年5月遊說邀夫妻加入詐騙集團,並由夫妻倆提供金融專業,協助規避洗錢防制通報,將贓款轉匯國外虛擬貨幣交易所服務,游光德並找來假幣商楊姓男子(39歲)、胡姓男子(40歲)、張姓男子(39歲)擔任虛擬貨幣買賣洗錢中介,另找彭姓男子(35歲)擔任人頭開立公司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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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億1477萬贓款買虛擬貨幣

據了解,游光德和其他詐騙集團成員從去年5月開始,透過投資飆股等名義,在LINE先後開設「杜金龍財富核心班」及「財務自由特訓66班」,誘使不知情民眾加入,合計向179人詐騙1億1477萬餘元,並將詐得款項層層匯入游男等人的人頭帳戶,再透過在台銀任職的郭男,將帳戶內美元轉匯國外虛擬貨幣交易所購買泰達幣。

在台銀任職的郭男多次匯款行徑遭台銀主管發現制止後,改由在台銀外匯部任職的黃姓妻子接手,為避免主管察覺,黃女還刻意將「匯款分類」誤填成「262購買投資國外股權證」,而非「268購買虛擬貨幣」,藉此騙過主管,成功躲過台銀內控機制。

據指出,去年6月19日楊男、游男、郭男帳戶陸續因洗錢防制法遭警示後,游男發現遭警示帳戶的贓款無法挪用,於是改用俗稱「現金票」的「本行支票」取代匯款。

游男得知重開羈押庭立買機票飛韓被逮

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今年6月25日先逮捕楊男,同月28日逮捕胡男及張男,7月17日逮捕台銀郭姓夫妻及彭男,至於主嫌游光德則是等到8月13日詐團軍師案交保當天立即逮捕。

游男到案否認犯罪,但游男經手帳戶的贓款金額高達2600餘萬元,8月15日上午聲押庭遭駁回後,檢方立即對游男實施境管。檢方抗告後,8月27日高院發回重裁,游男當晚6時許收到通知後,立即購買隔天一早7時40分華航飛韓國的單程機票準備離境,海關查驗身份後,立即通知警方予以逮捕,法官當庭裁定收押。

夫妻倆下指導棋助洗錢

至於郭姓、黃姓夫妻雖也不認協助洗錢,但檢察官發現,去年5月游光德詢問黃女假幣商要設立人頭公司、怎麼向金融機構開戶時,黃女告知,「不要跟銀行說要做虛擬貨幣好嗎,要一開始就被注意嗎」,還建議行業要改為「貴金屬、鐘錶、國外代購貿易之類,單價比較高的買賣」,並在游男要求電話討論時,要求「見面比較好」,後來甚至使用TELEGRAM的閱後即焚功能,可知郭姓夫妻等人早知內容涉不法。

郭姓夫妻還在游男的人頭公司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後,討論直言「一定是一開始被騙的」,還以「本行支票」取代匯款,短短3個月內交易超過3500萬元,檢察官認為,兩人不可能不知道這些都是詐騙款項。

檢批律師惡性重大 夫妻倆竟自栩佛教徒

檢察官今偵查終結,依《刑法》加重詐欺、《組織犯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將游光德、台銀郭姓夫妻等共7人起訴,痛批游光德身為律師,卻和銀行行員共組詐欺集團,詐欺179名被害人金額高達1億元以上,甚至以律師身分製作假虛擬貨幣交易契約,透過法律諮詢教導假幣商應如何避免查緝,製造詐欺、洗錢巨大破口,使數億元的詐騙款項以泰達幣匯到國外,惡性重大,建請法院重判13年。

至於郭姓、黃姓夫妻檔,利用公股銀行行員身分,和律師等人共組詐騙集團,利用金融機構遂行詐欺、洗錢犯行,甚至不斷自栩為佛教徒、供佛齋天,且期間多次被銀行主管制止,遭其他行員提醒、帳戶警示,有迷途知返機會,竟仍持續犯案,檢察官因此建請分判9年、6年。

檢警查扣犯罪所得827萬餘元、美元3萬餘元、相當美元27萬餘元的虛擬貨幣,另查扣郭姓夫妻位在高雄市苓雅區、台北市大同區等房地,聲請法院裁定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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