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法官!肇逃獲緩刑竟又酒駕「酒測值1.05」 法評會建議罰薪60萬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張軒豪2017年開車肇事逃逸,先前被判刑4月,緩刑2年定讞,但他今年8月19日開車下班被警察攔檢,酒測值高達1.05毫克,他辯稱只喝了一杯伏特加,日前被宜蘭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懲戒方面,法官評鑑委員會今決議將張軒豪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俸4月,約60萬元。
酒測值高達1.05毫克
50多歲的張軒豪是司法官訓練所第37期結業,酒駕案發時擔任宜蘭地院民事庭兼簡易庭法官,8月19日晚間8時許,他開車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縣政二街口,左轉時占用對向車道違規,遭警察攔下,由於車內飄出濃濃酒味,警察要求張軒豪配合酒測,結果高達1.05毫克。
難逃酒駕刑責
張軒豪隨即被停職,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他酒測值甚高,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已被起訴,後續要面對刑事責任,考量他坦承違失,深感愧疚、自責並表示深自反省,因此今決議報請司法院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建議罰俸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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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逃又折返 構成自首獲緩刑
張軒豪曾於2017年1月9日晚間在宜蘭開車出車禍,遭無照駕駛又超速、闖紅燈的林姓少年追撞,林男與後座邱姓乘客倒地受傷,但張軒豪卻開車離開,警察獲報趕來現場處理時,張男才折返坦承是肇事當事人。高等法院審酌他自首,2018年依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判刑4月,緩刑2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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