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險片|毒品通緝犯囂張衝撞警車! 遭警連開9槍落網
【記者古和純/高雄報導】高屏警方掌握情資40歲呂姓毒品通緝犯躲藏在高雄燕巢,專案小組本周一(11日)發現呂男駕車返回隱居處,隨即上前表明身分攔檢盤查,豈料呂男拒檢還加速衝撞偵防車,員警見情況急迫,為避免死傷發生,當下朝呂男座車輪胎連開9槍,強勢將他逮捕就範。
毒品通緝犯呂男怕入獄 販毒籌錢逃亡
枋寮分局表示,日前偵查隊接獲情資,呂男因毒品案分別遭判刑4年及2個月有期徒刑確定,不過呂男一心想逃,為了籌措逃亡費用,呂男不知悔改持續於高雄販賣毒品維生,甚至行徑大膽囂張,偵查隊因此報請橋頭地方檢察署結股吳正中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偵查隊共組專案小組,長期跟監蒐證。
呂男見警找上門大膽衝撞偵防車
上周一,專案小組持橋頭地院所核發的搜索票及檢察官所核發之拘票,前往高雄市燕巢區呂男經常出沒處所進行埋伏,警方發現呂男駕車出現後,立即上前實施攔檢盤查,但呂男一發現員警查緝,反倒故意加速衝撞警方偵防車企圖逃逸。
呂男不只持毒、販毒、拒檢還藏槍
專案小組成員見情況急迫,為避免小組員警生命遭受危害,當場對空鳴槍示警,並朝呂男所駕駛轎車輪胎連開9槍,之後強勢將呂男從車內拉下車當場逮捕,當場查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7包(共33.61公克)、現金1萬4000元、呂男轎車,另在呂男藏身處查獲槍枝零組件(槍身、槍管及撞針)、第一級毒品海洛因2包(1.16公克)、大麻1包(0.37公克)等證物。
全案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妨害公務等罪嫌,將呂男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
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最重可處死刑;持有第一級毒品者,最重可處3年徒刑、拘役或最高30萬元罰金;持有第2級毒品者,最重處2年徒刑、拘役或最高20萬元罰金;另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制式或非制式槍枝,最輕5年徒刑,併科最高1000萬元罰金;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開車衝撞施強暴脅迫,可處最重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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