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神壇大火1死3傷!竟是惡男丟鞭炮討債「非首次」 殺人罪收押
【記者王志弘/高雄報導】高雄林園一處私人神壇前晚(10日)10時許遭人丟擲鞭炮引發火警,釀1死3傷。檢警於案發4小時內逮到這名縱火犯嫌,查出他竟僅因2萬元債務,不只一次前往該處放鞭炮示威,沒想到這次釀成傷亡。警方訊後依殺人等4罪將他送辦,向法院聲押獲准。
透天厝1、3樓有明火 1人慘成焦屍
高市消防局前晚10時30分獲報,林園區王公路上一棟3層樓透天厝失火,出動大批人車前往,現場回報一樓起火,三樓也竄出濃煙火舌,屋內尚有4人待援。所幸,經消防員分頭灌救,10分鐘不到,火勢獲得控制,約在11時20分許,火勢完全撲滅。
據了解,該棟一樓為私人神壇,消防員從屋內2、3樓救出受困3人,分別為60歲的李女和30歲的兒子,以及李女侄子、約20歲的李男,3人脫困時皆意識清楚,均因吸入性嗆傷送醫。消防員逐層搜索時,另發現李姓男子(47歲,李女的姪女男友)已燒成焦屍,不幸葬身火窟。
丟鞭炮討2萬元債務 犯嫌:只想嚇嚇對方
林園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經調閱監視器,發現有輛轎車在案發前停在門口,1名男子下車點火朝透天厝丟擲鞭炮。警方於昨天凌晨3時5分,在屏東縣東港鎮查獲這名33歲吳姓男子到案,全案訊後依縱火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據悉,吳嫌不滿李女的28歲女兒欠債2萬元未還,故放鞭炮示威,稱「我只想嚇嚇他們」,沒想到釀成悲劇。檢方訊後以涉犯放火、殺人、傷害、恐嚇等罪嫌移送,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經高雄地院法官訊問,吳嫌雖坦承有丟擲鞭炮,但否認全部犯行。
法官依據相關卷證,認為吳嫌又涉犯的放火、殺人等罪嫌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罪嫌重大,且先前已曾因債務糾紛至案發地點投擲鞭炮,足見有反覆實施同一犯行之可能性,另考量偕同前往現場的友人尚未到案,有勾串之虞,基於上述理由,認定有羈押必要,裁定8月11日起羈押禁見2月。本案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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