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貓登記下月上路! 未來違者最高罰1.5萬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為強化貓隻源頭管理,農業部於2024年12/16修正公告「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2025年1/1起將貓納入應辦理登記之寵物,但給予貓飼主1年緩衝期,等於鼓勵民眾在這1年內去做登記,2026年1/1起未依規定為貓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者,才會開始開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農業部表示,依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考量近年國內家貓數量逐年增加,查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自2021年起貓新登記數每年明顯增長且已超過犬的新登記數,而寵物犬早在1999年就已強制飼主登記。
為強化貓隻源頭管理,農業部於2024年12/16修正公告「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於2025年1/1起將貓納入應辦理登記之寵物。且給予貓飼主1年緩衝期,至2926年1/1起若飼主未依規定為貓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者,則違反本法第19條第3項規定,依本法第31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飼主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九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辦理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或死亡登記期限之規定」,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另外,現在辦理寵物登記不需要同時施打狂犬病疫苗,查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登錄登記資訊時已不需登錄狂犬病疫苗施打資料,故飼主僅需完成家貓的晶片植入及寵物登記作業即可。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說明,2026年1/1如果貓咪沒有做寵登,被我們的動檢員發現或者民眾檢舉,飼主就會被罰錢,且若限期不改,可再按次連續處罰;由於寵物登記就是打晶片並登入資料,要經過掃描才看查看有無登記,因此比較多還是靠民眾檢舉。
陳中興也說,一般來說,寵登是持有4個月之內完成,畢竟太小隻的貓也不適合去植入晶片;如果是從收容所領養出來的,馬上就會打晶片,從寵物店買的也要打晶片才能賣,但可能有些飼主是跟民間業者、人士領養,或是在收容所領養時還太小,因此動保法才會規定,4個月內做登記。
至於貓咪寵登比例高,陳中興也說,因為家貓如果跑掉,沒有晶片是找不回來的,所以不慎走失,有先植入晶片並辦理寵物登記者,經拾獲掃描晶片即可馬上通知飼主領回,將可提高走失貓隻尋回機會。
農業部再次呼籲,如家中有尚未完成寵物登記之犬貓,請儘速攜帶犬貓至各縣市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各地寵物登記站辦理晶片植入及完成寵物登記,另完成寵物登記後可使用手機或電腦登入飼主專區查看名下所有犬貓寵物身分證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