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毒駕摔落溝渠亡!父母提國賠求償322萬 法官提理由認定敗訴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高雄一名黃姓機車騎士,不慎從路旁護欄缺口摔進溝渠死亡,父母認定市府主管機關管理疏失,提起國賠求償322萬多元,但高雄地院法官認為,依黃男身高就算跌入水溝也不會溺水,是毒駕致死,判黃男父母敗訴,可上訴。而國內毒品氾濫,毒駕事故頻傳,甚至有警員、派出所長執勤時不幸遭毒駕撞擊殉職!
毒駕男父母認為護欄缺口是市府管理疏失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黃男於民國111年5月8日凌晨騎車沿高雄市林園區港埔三路東往西方向行駛,但駛至港埔三路後厝分43-1桿前,因不明原因駛出右側邊線再衝出護欄缺口,最後摔落缺口旁溝渠,之後被發現倒在溝渠中死亡。經法醫相驗解剖,鑑定直接致死原因為多重藥物中毒與生前溺水窒息。
黃男父母獲悉後,認為護欄是由市府工務局設置、管理,但卻存有足夠人車進入寬度的缺口,工務局、農水署應負設置、管理疏失。據此提出國賠,求償新台幣322萬多元。
法醫:死者極可能藥物因素溺斃
法官參照法醫相關證詞,認定現場水深僅約45公分,死者極可能因藥物因素,而非外傷,致摔落水溝後未能起身避免溺水窒息,加上護欄缺口處兩旁護欄上有設置警告反光導標,但黃男當時無外力影響,卻騎車向右偏移超出道路邊線,並繼續往外80公分駛至缺口處,顯然欠缺正常意識狀態下注意能力,據此證明黃男是因受藥物中毒影響,才在摔落溝渠後,未能起身避免溺水窒息。
死亡結果與護欄缺失不具相當因果關係
法官認為,工務局就缺口未施作護欄固然有管理欠缺,但與黃男死亡結果間不具相當因果關係,農水署對溝渠設置、管理並無欠缺,均與國家賠償成立要件不符,自不成立國家賠償責任,據此判決黃男父母敗訴,全案可上訴。
「喪屍菸彈」成治安隱憂!濫用暴增58倍
高等檢察署10月底發布113年度下半年國內毒品情勢分析報告,特別針對大麻及依托咪酯類毒品濫用,提出示警及因應對策,其中俗稱「神奇菸彈」或「喪屍菸彈」的依托咪酯,食藥署去年通報檢出的濫用件數為22件,但今年僅1至9月已多達1281件,增加58.2倍,而且施用者多為年輕族群,值得注意的是,施用新興毒品死亡案件,平均年齡僅30歲。
派出所所長執勤遭女毒蟲逃逸撞死害命
新北市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9/30深夜在土城攔查違停權利車時,遭有毒品前科女駕駛陳嘉瑩(30歲)拖行衝撞路邊護欄慘死,陳女棄車逃逸後在友人家中落網。警政署長張榮興10/1下午前往靈堂上香,同時慰問家屬,對於家屬盼能讓劉宗鑫葬厝警察公墓,張榮興表示,「全力來做這個配合來辦理!」並建議中央提高新興毒品刑責,新北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也現身祭拜。
28歲三重警勤務中遭毒駕男逆撞殉職
新北市三重28歲警員黃瑋震7月13日凌晨執勤時,和同仁在警車內停等紅燈,遭25歲吸食「喪屍菸彈」的毒蟲黃國維開車逆向衝撞,警車噴飛至對向騎樓,坐在副駕的黃瑋震傷重不治,留下妻子和4歲兒子。該事故波及19車,釀1死數傷,肇事黃男聲稱精神不濟,疲勞駕駛才釀禍,經酒測後,黃男酒測值為0,警方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將黃男送辦,並進一步調查釐清事發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