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1.1cm!她沒160cm當不成消防員 憲法法庭:違憲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原本是義消的高雄市女子陳韻宣2018年通過消防警察特考,隔年到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報到,卻因身高只有158.9公分,不符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中,女性需達160公分的規定,因此喪失資格,她不滿提起訴願、行政訴訟都敗訴,因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認定相關規定使女性應考試服公職權受到差別待遇,違法《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因此判決違憲,相關規定在1年內失效,陳女的行政訴訟也廢棄發回最高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