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3年買春26女! 妻怒訴請離婚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一對結婚23年的夫妻,因為人夫從3年前開始密集買春超過26人,其中1人就重複臨幸9次,還指定「小隻馬,D杯以上妹妹」,甚至在女兒生日全家歡聚時刻,人夫還先去召妓紓解後才出席,人妻忍無可忍,檢具丈夫手機截圖訴請離婚,法官認為,人夫悖離夫妻應互負忠誠義務,買春行為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判准兩人離婚。可上訴。 2024/09/04 14:22 社會 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