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乃仁判賠台糖1.17億不敢強制執行? 北院:受囑託扣押3銀行1700萬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被立委黃國昌踢爆和北檢檢察官在高檔餐廳餐敘的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被控2004年在職時,裁示將台糖32筆土地以6.2億餘元賣給春龍公司,低於合理市價,使台糖遭受1億1796萬餘元損失,法院2014年依背信罪將吳乃仁判刑9月定讞,他服刑出獄後,還面臨台糖求償官司,法院2020年判吳乃仁須與春龍公司及負責人潘忠豪、時任台糖資產處處長劉柏誠連帶賠償1億1796萬餘元確定,負責執行追償的台中地院去年底囑託台北地院扣押吳乃仁在3家銀行的存款共1700餘萬元,北院已將他的存款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