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二連敗!台南光電弊案承暘負責人姊弟抗告成功 地院重裁2人交保
【記者古和純/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弊案,日前聲押禁見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遭法院駁回;而月中南檢偵查承暘光電案聲押獲准的承暘光電負責人蔡清旭、蔡月娥姊弟,昨晚(25日)台南高分院發回台南地方法院重裁,台南地院晚間改裁蔡清旭、蔡月娥各以500萬、4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每周一下午5點前至轄區派出所報到。
承暘光電涉超貸案蔡家姐弟遭收押
台南地檢署日前偵查力暘光電小二甲禁令解套弊案時,發現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應廠商請託,曾安排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與台南市長黃偉哲、陳凱凌等人見面,希望能為小二甲禁令解套。檢方偵結力暘光電案起訴陳凱凌等15人時,當時表示,將對郭再欽涉案部分另案調查。
經擴大追查後,檢調發現承暘光電負責人蔡清旭、蔡月娥姐弟二人,涉嫌向郭再欽購得非法掩埋爐碴的學甲區土地,再向銀行抵押借款3.6億元,涉及違反銀行法、詐欺、逃漏稅等犯行,上周二(15日)檢調大舉搜索蔡清旭、郭再欽等人的住處及辦公室,並傳喚相關人士到案說明,經複訊後,聲押蔡家姊弟及總務陳雀單獲准,當時郭再欽被諭知30萬元保釋。
不服收押裁定!蔡家姐弟提出抗告
蔡清旭、蔡月娥姐弟二人向台南高分院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審酌,蔡家姐弟二人雖犯罪嫌疑均重大,但調閱兩人去年至今的出入境紀錄,出國均僅短短數日,而檢方去年5月在二人出國期間發動偵查及搜索,皆如期歸國接受應訊,難以推斷有逃亡之虞。
再者,二人雖具上億元資產,但檢察官並未舉證二人有將資產移向海外情形,參酌偵查過程檢方獲得證據,應無湮滅、偽造、變造證或勾串共犯或證人的嫌疑。而被告二人所為,已為檢警及稅捐稽征機關發現,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再次為相同逃漏稅捐或虛增公司資本的機率不高,而檢方也沒有提出證明二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的疑慮。
台南高分院諭知二人交保、限制住居
據了解,檢方從2023年就對蔡家姐弟二人展開偵查,合議庭認為,如果雙方有意串證早已完成,此項疑慮不存在,再者檢方從未發現有串證情事,另就蔡家姐弟二人所述與其他證人證述不同,反倒證明並無串證之虞。至於,蔡清旭扣案手機內備忘錄資料遭刪除部分,自有待檢察官是否能予解密,此舉與勾串證人或共犯無關。
此外,檢方去年已將該公司、工程相關文件、手機、電腦等查扣,檢方既已掌握相關金流、合約等證據,迄今難以推斷蔡家姐弟二人有湮滅、隱匿證據之虞。
合議庭考量,蔡家姐弟二人雖無羈押必要,但兩人涉犯違反《銀行法》詐欺銀行,且犯罪所得財物高達1億元以上重罪,仍應以重保等替代羈押手段,諭知蔡清旭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蔡月娥則以4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二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並命被告二人於每周一下午五時前至轄區派出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