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上路|台中停車繳費期限縮短! 14天內須完成繳納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公有公營停車格停車的民眾要注意,從9月1日開始市府已調整停車單繳費期限,停車費需在開單次日起14日內繳納,提醒市民收到停車單後,務必準時繳費,避免後續被催繳,還要多支付工本費用,市府也鼓勵民眾,使用線上繳費方便又省時。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民眾在台中市公有公營的停車格停車,收到停車繳費單後,以往是從停車日起30日內須完成繳納,經「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修正通過後,新法針對停車單繳費期限規定,停車費應於開單次日起縮短為14日內繳納,新法已在9月1日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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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昭甫指出,為讓民眾注意繳交停車費用的期限調整,開立的停車單皆特別加註「9月1日起繳費新制上路」提醒標語,民眾在公有公營停車格停車收到停車繳費單,從9月1日起須在開單次日起14日內完成繳納,交通局也會持續宣導,讓市民逐漸習慣繳費新規定。
交通局表示,為擴大多元化的繳納停車費方式,除了至公部門櫃檯繳費、超商臨櫃繳款,還能使用行動支付、全國繳費網、信用卡繳費,另有金融、電信業者約定代扣等多元電子支付方式繳納,繳費管道多元,民眾繳費速度及頻率更高、更快,也成為此次修法縮短停車單繳費期限的契機。
交通局提醒,民眾可多利用「台中交通網」APP,除提供路邊車格資訊外,也整合查繳停車費及線上購買月票功能,民眾可利用信用卡、活儲帳戶、行動支付等方式查繳停車費,避免漏繳停車單據。「台中交通網」APP Android下載,iOS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