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片|男童猛衝過馬路被車!還被罰500元 警方開單有理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行人非帝王!日前簡姓男子駕車行經基隆市安一路時,右側路旁突衝出一名男童,簡男煞車不及撞上,男童當下後腦猛烈撞擊汽車引擎蓋,接著噴飛慘摔在地,幸男童僅頭部擦傷,當下立即起身跑開,但行車記錄器畫面被PO網瘋傳,男童遭猛撞卻似毫髮無傷離奇畫面讓眾人看得瞠目結舌;不過轄區警方表示,男童違規跨越雙黃線、擅自穿越車道,依法對男童開罰500元,將交由法定代理人繳納,男童違規穿越馬路遭撞又被罰。

男童未看來車方向逕行穿越馬路
臉書粉專「警察之聲」轉發流出的簡男行車記錄器畫面,指出男童「亂衝完全不看來車,直接衝向馬路,結果是...」,影片還被配上電玩超級瑪利歐的經典配樂,讓人看了哭笑不得。中央社報導,警方調查,住安一路12歲江姓男童,3日上午7時許,因祖母要載他上課,而機車停在對面,江童奔跑衝向對面,36歲簡男雖緊急煞車向左偏移,但仍撞上江童。

碰撞後立即起身無大礙
江童當場飛起,墜落時先碰撞引擎蓋再彈至路面,隨後江童自行起身走向路旁,在家人陪同下前往醫院治療,確認傷勢輕微,沒有生命危險。

開車司機無酒駕
簡男向警方供稱,當時車速約時速30公里到40公里,加上此處是彎道,看到江童時距離僅1公尺,完全來不及反應;經警方對簡男實施酒測後,簡男沒有酒精反應。

倒霉汽車駕駛會受罰?
但因汽機車須停讓行人意識抬頭,這樁車禍是否會因「行人帝王條款」,汽車駕駛倒霉受罰?也引發不少網友討論。不過警方指出,事故地點前後100公尺雖無行人穿越道,但江童違規跨越雙黃線,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警方將依規定開出罰單,交由法定代理人繳納。


「行人帝王條款」讓不少汽機車駕駛人頭痛
何謂行人帝王條款?《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4條修正案在去年6/30正式上路,其中第103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一、未停讓行人
有行人通過斑馬線時,車輛須處於完全停止狀態,否則交通單位依法可對汽車駕駛人處以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機車騎士則會被開罰1200元。
二、未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
當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障者穿越馬路時,汽車駕駛若不禮讓,可處新台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機車騎士則將被處2400元罰鍰。
三、未停讓而致行人受傷
如因與行人爭道而發生擦撞事故,肇事駕駛將被處7200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
四、未停讓而致行人重傷或死亡
除刑事責任加重1/2,肇事駕駛還會被處7200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同時吊銷駕駛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