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台中藥頭賣二級毒品未遂 遭重判3年6月原因曝光

社會 突發現場
2024/08/31 09:48
王煌忠 文章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年僅22歲陳姓男子為賺取「快錢」,鋌而走險擔任藥頭,警方掌握情資佯裝買家,趁交易時將陳男逮捕,並起出安非他命1包,陳男坦承賣出1包可獲利500元,被依販賣二級毒品未遂起訴,法官認陳男在去年就有4次販毒未遂遭起訴,即便獲利慘澹,仍重判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陳姓藥頭販賣安非他命毒品,遭埋伏警方逮捕,法官認為陳男先前已四次販毒未遂,重判3年6月徒刑。警方提供
陳姓藥頭販賣安非他命毒品,遭埋伏警方逮捕,法官認為陳男先前已四次販毒未遂,重判3年6月徒刑。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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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起訴指出,2023年12月5日查獲黃姓藥腳持有二級安非他命毒品,經溯源追查發現,黃男透由通訊軟體向一名暱稱為「Gary」藥頭購買,經檢察官指揮展開誘捕行動,同年月8日由黃姓藥腳聯繫「Gary」佯裝購買安非他命1包,並約定交易地點,在警方嚴密的部署下,成功逮捕22歲的陳姓藥頭。

警方以誘捕方式當街逮獲陳姓藥頭。警方提供
警方以誘捕方式當街逮獲陳姓藥頭。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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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陳男落網後雖奮力抵抗,但仍遭員警制伏,直到被警方上銬才急尋律師辯護,其驚慌神色與拒捕時的抵抗狠勁,形成強烈對比;檢方偵結後將陳男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陳、黃以3500元約定交易毒品安非他命1包,若交易成功,陳男即可獲得利潤500元,足認陳男基於營利意圖販毒牟利至明。審酌陳男明知毒品對社會秩序及國民健康危害至深且鉅,且施用毒品者容易上癮而戒除不易,竟無視國家杜絕毒品犯罪之禁令,為圖自己不法利益,著手於販賣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罪行為而不遂,其所為實值非難。

陳男接連販毒未遂,遭重判3年6月徒刑。警方提供
陳男接連販毒未遂,遭重判3年6月徒刑。警方提供

法官調閱陳男刑事紀錄,發現他從2023年3月起,先後因4次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犯行,遭警方查獲,因此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二級毒品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5百萬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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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販賣二級毒品 # 安非他命 # 販毒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