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奧客條款」硬起來! 建議公布員工被霸凌的金融業大老闆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邀請專業律師擬定「金融機構服務人員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草案,也就是俗稱的「防奧客條款」,其中要求對於受到顧客騷擾、身心受創的員工應提供心理諮商,若雇主違反保護員工義務,可處新台幣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並公布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員工保有權利向相關人士、團體進一步求償,申請勞資調解爭議或其他法律救濟維護自身權益。
建議設靜音報警系統
「防奧客條款」草案指出,第一線金融服務人員面臨阻止可疑詐騙匯款,或對議價市場不成、投資不如預期、久等不耐等狀況,可能引起客戶不滿,經辦人因而遭受各種負面言語情緒及騷擾,甚至推擠、摔東西、故意咳嗽、吐口水等肢體暴力。
建議服務場所應張貼告示牌,提醒顧客不要對員工作出言語或肢體騷擾及暴力的攻擊行為等。電話客服轉接進入真人語音服務前,播放錄音提醒顧客不要謾罵客服人員,或有其他非理性行為,以免觸法,金融機構有權拒絕對其全部或部分服務。
為避免激進的非理性顧客注意,可設置靜音式報警系統,預先與轄區警政機關建立聯繫網路或全面性保全系統,侵害發生時能快速通報並提供辦公室位置圖等資訊,給警方、保全迅速解決。金融機構宜設置安全區域及訂定緊急疏散對策與程序,保持出口的出入安全。
雇主應提供受創員工心理諮商
銀行環境設施上,建議提供舒適空間,減少顧客等候產生負面情緒。第一線服務櫃檯、理專櫃檯設置縱深較長的服務檯,加強強化玻璃或採包圍式防護設計,並為情緒起伏不穩定的顧客設置暫時休息室或隔離室。
服務有侵犯性或情緒激動的顧客,應避免單人作業,警衛保全也應啟動警備狀態,隨時待命、保護勞工職場安全。
若侵害已造成員工重大傷病、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心理或醫療問題,應提供專業醫護或其他適當人員協助治療。應視受害者工作需求提供資源或轉介服務,如心理協助與諮商服務、員工協助方案、訴訟與法律輔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