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控200人性侵、綁票!真相曝光 惹怒檢察官遭收押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台南有對情侶僅因嫌隙,2個多月前冒名郵寄訴狀,向全國24個地檢署誣告多達400多件,小至竊盜、大到強姦或綁票,約有200人受害。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日前還為此專案會議,彙整相關資料,交由台南地檢指揮偵辦,前天(19日)逮補這對情侶,痛斥「濫用司法資源,有夠惡質!」向法官聲押獲准。
台南地檢署指出,本案偵辦緣起於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於日前受理告訴狀時,發現提告與被告都不知情,發覺有冒名申告及誣告等情事,進一步向臺灣高等檢察署陳報後,發現全國各個地檢署都有類似情事。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隨即於7月12日召開專案會議,協調各地檢署調查相關案件,協助分配訊問轄區內的被害人,再彙整成表,清查誣告案件多達400多件。交叉比對後,鎖定台南40多歲陳姓男子、30多歲陳姓女子涉有重嫌。
台南地檢署指揮前天指揮南市警局善化分局、刑大科偵隊前往陳姓情侶檔的善化區、台中大雅區等住處搜索,拘提 2 嫌到案,依涉犯誣告、偽造文書、偽造印章、印文及違反個資法等罪嫌偵辦。但2人訊時仍避重就輕,更令檢方痛斥有夠惡質。
據了解,被害人約有200人,都是這對無業情侶檔所認識的親友,有的因債務糾紛,也有僅是單純口角。2人便冒用親友名義自寫訴狀,蓋上偽造印章,郵寄到本島或離島等各個地檢,提告另名親友,「一次打擊2個異己」。誣告案件則有竊盜、強盜、詐欺、妨害性自主、擄人勒贖等。
南地檢指出,2名被告濫用他人個資、偽造證據、告訴狀,利用法院、檢警機關制度來報復他人,使被冒名申告者疲於奔命,行徑惡劣。經檢察官訊問後,認 2 人均犯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昨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南地檢呼籲,民眾切勿以冒名申告方式觸犯法網,避免相關遭冒名申告者權益受損及司法資源遭不當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