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狼師性侵10女童爽退休!染指2女未過追訴期 摸胸逼做這事下場出爐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台南市國小狼師尚志剛,任教期間涉性侵班上10多名女學童,他於2004年退休,但惡行直到2020年才被揭發,僅2名被害人仍在追訴期,台南地院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26個罪名,併處13年徒刑。狼師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適用法律及部分犯罪事實認定有違誤,改判10年。全案可上訴。
此新聞涉及成年議題,未滿18歲請勿觀看
被害人出面指控惡行
人本基金會2022年揭露,曾在台中、台南任教的國小名師尚志剛連續性侵女同學,以「健康教育」為由強迫舌吻、揉捏胸部,甚至要求其鑽入辦公桌底下替他打手槍,被害人至少超過10人,但出面控訴發現已過20年追訴期,不滿年約70歲的狼師仍可爽領退休金。
僅2女仍在追訴期 控猥褻20次、性侵6次
被害人中僅2名81年次的女子仍在追訴期,據台南地院判決指出,該師2003年12月到2004年4月間擔任班導師時,在校園頂樓強吻班上A女,隔著制服摸胸,伸入裙底襲臀與撩陰,以及掀衣舔胸稱說「妳胸部很漂亮」,除了要求打手槍,甚至指使A女與另位女同學輪流幫他口交,強逼吞精並說「這很營養」。總計猥褻18次、性侵6次。
另名被害人B女也控訴,2002年9月至2004年6月間,該師也在頂樓強吻她二次,辯稱是用父親立場來照顧她,「因為很愛妳,才會親妳」。計猥褻2次。
一審判13年 狼師上訴竟主張被害人證述不可信
台南地院依20次對幼女強制猥褻罪,各判處4年;6次對幼女強制性交罪,各判刑8年,合併應執行13年。
尚志剛不服上訴,主張2名被害人證述不可採信,但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事證明確,應予論罪科刑,不過一審判決適用法律和部分犯罪事實認定有誤,因此撤銷改判。
二審3罪改判10年
台南高分院指出,被吿身為國小教師,對於學生負有保護、教育之責,卻利用秉性善良、單純的學生,對老師不敢反抗的權勢,犯行一再得逞,造成2被害人日後心中傷痛。就對A女強制猥褻、強制性交與B女強制猥褻等3罪,分別量處有期徒刑5年、8年、5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