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片|阿嬤蒙頭遮陽闖紅燈!慘遭汽車撞擊噴飛 網看呆:還帶2個孫子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馬路如虎口,無論行人、汽機車駕駛人,都應確實停看聽、遵守交通號誌,才能平安順利通行!7/20下午2點多,宜蘭礁溪路發生一起行人遭撞事故,一名老婦人帶著2名孫子闖紅燈急奔過馬路,完全沒注意對向車道行駛中車輛,結果慘遭轎車正面撞擊噴飛,當下其他車輛行車記錄器拍攝到事故瞬間,阿嬤噴飛至鏡頭之外,畫面十分驚悚。不過事後礁溪分局到場處理,被撞飛的74歲戴姓婦人僅皮肉傷,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從違停休旅車下車,外套蓋頭遮陽闖紅燈
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轉發這段行車記錄器影片,忍不住嘆氣說:「阿嬤過馬路真的不要急…」。影片時間戳記顯示,7/20下午2點半前後,拍攝視角車輛行駛到礁溪路五段、信義路交叉口時,先是停等紅燈,等到綠燈直行時,路口右側一輛違停白色休旅車開門後,一名年長婦人帶著一男一女2名幼童下車,接著老婦疑似怕曬太陽,拿薄外套蓋住自己頭臉後,就闖紅燈跑到斑馬線上,想要過馬路。
未顧及2孫子,萬幸時間差小姊弟安然無恙
老婦人完全沒注意自己視線被外套遮擋,徑直往對街方向衝去,2個孫子見狀則相互攙扶跟著阿嬤往前跑,而老婦衝過道路中央後,被完全沒料到她衝出來的白色轎車正面撞擊,整個人砸到擋風玻璃上,轎車駕駛這時才反應過來緊急煞車,老婦則噴飛至鏡頭外,萬幸是2個孫子稍微落後,因此與轎車錯身而過,白車後方車輛全部緊急煞停,小姊弟倆才安然通過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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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看呆:兒子違停路口,老媽帶孫子衝
驚悚事故畫面讓網友心驚不已:「闖紅燈還不看來車」、「還帶著小孩...真的是非常非常失敗的身教」、「阿嬤完全沒看到 開車的真的倒楣,後面還有小孩耶,幸好沒事...」、「開車的真的很倒霉…」、「怎麼會綠燈還帶小孩衝過去勒」、「為什麼用外套,這樣完全看不到路,應該說根本沒在看…」、「衝紅燈也不看車啦」、「兒子違停在路口,老媽帶孫子衝撞」。
肇事汽車駕駛恐因行人帝王條款遭重罰
不少人替白色轎車駕駛叫屈:「外套蓋頭遮陽,還闖紅燈,不顧後面的小孩,真可惡...倒楣了汽車駕駛」、「汽車駕駛有夠衰小!遇到闖紅燈的!台灣有霸王條款,汽車未禮讓行人走斑馬線!經過路口未減速!應注意而未注意!」、「今天在火車站前面綠燈要走,就看到屁孩硬是要闖紅燈過馬路,就是無敵帝王條款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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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嬤命大僅皮肉傷
自由時報報導,礁溪警分局今天表示,車禍時間是昨天下午2點,事發在礁溪鄉礁溪路五段與信義路口,25歲吳姓男子開著白色轎車從礁溪路五段南下,行經事故地點時,戴姓婦人突然從斑馬線跑過來,吳男煞車不及撞上。據了解,戴姓婦人是新竹人,與家人到礁溪旅遊,事發當下想要徒步過馬路要到對面購物,被吳男駕駛白色轎車撞飛受傷,經過就醫檢查,僅是皮肉傷,肇事原因由警方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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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行人帝王條款?罰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4條修正案在去年6/30正式上路,其中第103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一、未停讓行人
有行人通過斑馬線時,車輛須處於完全停止狀態,否則交通單位依法可對汽車駕駛人處以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機車騎士則會被開罰1200元。
二、未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
當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障者穿越馬路時,汽車駕駛若不禮讓,可處新台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機車騎士則將被處2400元罰鍰。
三、未停讓而致行人受傷
如因與行人爭道而發生擦撞事故,肇事駕駛將被處7200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
四、未停讓而致行人重傷或死亡
除刑事責任加重1/2,肇事駕駛還會被處7200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同時吊銷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