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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呼籲民眾勿買境外保單 4招簡單判定自保

財經 金融保險
2025/02/07 07:30
林巧雁 文章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金管會呼籲消費者勿購買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境外保單,以免求助無門。最簡單的自保方式是先上網查詢是否為台灣合法登記的保險公司,右上角會有核准的保單文號,報備的保單也有公司發文的日期文號。金管會陸續接到民眾檢舉地下投資型美元保單,有民眾的匯款水單證據,已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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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銀行提供美元與台幣資料照。 zoomin
台新銀行提供美元與台幣資料照。

保費低獲利高成招攬話術

金管會指出,常見的銷售境外保單通常假借資產管理公司或財務顧問等公司名義,透過社群平台(最常見IG)推介招攬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地下保單,以保費較國內保單低、可長期投資,獲利良好等話術招攬,然而這些境外保險商品是由未經金管會許可設立的國外保險公司所簽發,也有可能是偽造的國外保險公司保單。

金管會提醒民眾切勿購買,以確保自身權益,並建議可從下方式簡單判斷是否為境外保單:一、保險公司名稱通常以英文列示。二、保單文件通常以英文記載。三、保險費通常需以美元(或外幣)繳交。四、保單未有在我國合法經營的保險公司備查文號或經金管會核准銷售文號。

民眾可至金管會保險局及產、壽險公會網站,查詢合法保險公司的客服及聯絡方式,也可至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網站的「保險商品查詢」專區,查詢合法的保險商品。

地下保單五風險

未經金管會許可於我國境內設立的外國保險公司,所發行的保險商品(俗稱地下保單)。消費者如果購買境外保單,可能會面臨下列風險:一、保險爭議處理困難:如遇有保險理賠糾紛需自行接洽外國保險公司,且可能會無法獲得妥善處理,消費者恐求助無門。二、資訊不對稱:境外保單多以英文書寫或為中文譯本,資訊可能不透明,再加上語言隔閡,消費者無法充分了解保險契約內容。

三、法律保護不足:發行境外保單的保險公司不受我國保險法規範,無法獲得我國保險安定基金之相關保障。四、被詐騙的風險:不肖人士可能提供虛假的境外保單,消費者在難以辨別的情況下,恐會被騙取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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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境外保單不為我國法律所承認,消費者所支付的保險費,無法做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而境外保單之死亡保險金即使已指定受益人,也不適用保險法有關死亡給付不得作為被保險人遺產之規定。

金管會表示,依據保險法規定,非依保險法設立登記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百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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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 # 保險局 # 境外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