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情侶誣吿378人性侵、綁票!手法曝光 檢怒起訴求重刑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台南有對情侶僅因債務糾紛等細故,去年起冒名郵寄訴狀,向全國24個地檢署誣告多達146案,小至竊盜、大到強姦或綁票,有378人次受害,情侶檔今年7月落網後收押至今。檢方今天依涉犯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8條罪嫌起訴,認定2人行徑至為惡劣,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南地檢署指出,本案偵辦緣起於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於日前受理告訴狀時,發現告訴人與被告都不知情,發覺有冒名申告及誣告等情事,進一步向臺灣高等檢察署陳報後,發現全國各個地檢署都有類似情事。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隨即於7月12日召開專案會議,協調各地檢署調查相關案件,協助分配訊問轄區內的被害人,再彙整成表,初步清查誣告案件3、400件。交叉比對後,鎖定台南40多歲陳姓男子、30多歲陳姓女子涉有重嫌。
台南檢警地檢署今年7月前往情侶檔的善化區、台中大雅區等住處搜索,並拘提到案,痛斥「濫用司法資源,有夠惡質」,向台南地院聲押獲准。
據悉,情侶無業,僅因單純口角或是債務糾紛,就冒用親友名義自寫訴狀,蓋上偽造印章,郵寄到本島或離島等全國24個地檢署,來提告另名親友,「一次打擊2個異己」。誣告案件則有竊盜、強盜、詐欺、妨害性自主、擄人勒贖等。
檢方指出,2人於2023、2024年間,以偽造借據、偽造契約及提出自導自演之偽造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文件,向民事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共46件,另冒用他人名義偽造不實告訴狀,向全國各地檢署提告詐欺、妨害自由或妨害性自主等罪共146案,致378人次遭誣告,涉犯《刑法》誣告、偽造印章、偽造文書、詐欺取財以及違反《個資法》、《律師法》等罪嫌,將兩人起訴。
檢方表示,2嫌對法院施用詐術,祈相對人不察,即可以極低代價獲得高額支付命令執行名義之財產上利益,另向全國各地檢署誣指他人犯,濫用有限司法資源,致被冒名申告者疲於奔命,行徑至為惡劣,到案後飾詞詭辯,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