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狼醫懲戒慢?林靜儀直言:衛生局不會通靈 院方早通報就可啟動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台大婦產科住院醫師黃信穎性侵案,北市衛生局今年才啟動懲戒程序惹議。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今天(5/17)強調,只要違反醫學倫理,地方即可啟動程序,但「衛生局不會通靈」,若院方早通報可更快開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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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判決出爐 衛生局懲戒遭疑太慢
《知新聞》報導「台大婦科醫假檢查真性侵引公憤!全網肉搜揭面貌急閃辭 名醫也開罵」,台大醫院黃姓婦產科住院醫師,2021年涉對女病患猥褻、性侵,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黃男犯後毫無悔意,最近判處3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一出引發社會譁然,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到今年才啟動懲戒程序,外界也質疑「動作太慢」。
林靜儀:台大若早通報 懲戒流程已啟動
台大醫院院方解釋,性騷法僅規定通知社會局,且性騷委員會調查後,並未認定應將該名醫師送懲戒,才未通知衛生局。不過,中央社報導,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今天下午接受媒體電訪時直言,依醫師法第25條規定,只要違反醫學倫理,地方政府衛生局就可啟動懲戒,但「衛生局不會通靈」,台大醫院性騷調查委員會調查結束後,「若當時就跟衛生局通報,懲戒流程早就開始走了」。

即使仍在調查中也須保護病患
林靜儀表示,衛生局、台大醫院均可依法啟動懲戒程序,但為保護被害人,性侵案件內容通常不會對外公開,揭露過程也要重視被害人保護,避免二度傷害,衛生局無法得知相關情況;台大醫院既然已認定醫師在行為、倫理上都有疑慮,不僅可要求暫停職務,也可主動把案件送至衛生局。
她數度強調,醫師懲戒規範較寬,只要違反倫理守則就可啟動,被懲戒者可依法提出申覆,甚至對政府提出行政訴訟,因此懲戒委員會需要有足夠事證才會做出判斷,「調查過程中必須平衡各方權利,但即使在調查完成之前,在臨床工作上必須為病人提供足夠保護措施,這在機構內部就能做,也必須做。」
強調醫師內診須按標準流程行事
林靜儀說,各醫院內部均訂有醫師標準行為準則,例如內診病人時必須有護理師在場等,台大醫院內部一定也有相關流程,自己是婦產科醫師,早年醫院都會要求男醫師不可單獨接觸女病人,應有護理師陪同;同理,女醫師單獨接觸男病人,也應有護理師在旁。按照這些標準流程「不一定完全不會出事」,但醫師至少要依照規則行事。

北市衛生局長:會重新檢視現行法令規範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黃建華上午出席台大醫院「130週年院慶系列活動-社區健康促進列車」,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預計最快7月召開醫懲會,現在已進入書面審查階段,至於當天是否就會有結論,仍要視委員意見,最重要還是根據相關事實評估是否完備,若需要補充,可能先做暫時決議,後續再開會討論。
媒體詢及外界質疑懲戒啟動太晚,黃建華表示,醫療懲戒過程有相關規定,目前中央也關心這件事情,相信在中央、地方通力合作下,會重新檢視現行法令,醫師法、懲戒法等條文都會拿出來檢視,包括醫懲會啟動時間,以及在什麼樣確定事證下可以進行懲處,畢竟還是要基於事實及確定的判定,同時要保護受害人,這都需要時間讓程序更加完備,最後一定會在中央來討論。
談到台大醫院百年老店名譽蒙塵是否會督促改善,黃建華說,這件事情對所有醫界同仁都應該要特別小心、警惕,回顧自己行醫倫理,以及醫學系在培養過程中應有的態度,全國醫療人員都該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