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街頭小販賺太多將退出人行道 市長籲企業:提供低租攤位
【張翠蘭/綜合外電】泰國為了改善人行道秩序,近日宣布將檢查街頭小販的收入,要求每月收入超過2萬5000泰銖(約2萬2050元台幣)者必須租用固定攤位,不能繼續在人行道兜售生意。
曼谷市長查猜(Chadchart Sittipunt)上周宣布,為了改善城市景觀並重組人行道秩序,將規定只有月收入低於2萬5000泰銖(約2萬2050元台幣)的街頭小販,才可以在人行道和公共場所販售商品。
月收超過這筆數字的小販,必須退出人行道,到指定地區租用攤位做生意。
根據《曼谷郵報》報導,曼谷市政府表示,為減輕小販負擔,當局將呼籲企業合作,以低租金向小販提供攤位。
泰國月收平均1.3萬元
相關街頭和其他公共區域售貨的規定,即將實施上路。
泰國貧富差距大,月收入平均403美元(約1萬3005元台幣)。根據政府今年元旦起實施的每日基本工資,依各府不同的生活成本,範圍從330泰銖至370泰銖(約292至328元台幣)不等。今年3月27日再調整部分地區每日最低工資調漲至400泰銖(約354元台幣),4月13日生效,適用於曼谷、清邁、華欣和芭達雅等觀光重鎮。
根據泰國國家新聞局(National News Bureau Of Thailand,NNT),在擬議的規定下,所有小販都必須在國家所得稅和稅收系統中登記,才能繼續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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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只在指定區域販售
此外,新規定還將嚴格要求小販只能在指定區域販售,並保持攤位清潔。違者可能會收到禁止營業令。
報導指,自查猜2022年就任曼谷市長以來,市府一直致力試圖讓人行道更方便民眾行走。該措施是他當選前一個月開出的216項政治支票之一。
曼谷估計去年有2萬個街頭小販,市府迄今已建立125座中心供100個小販使用。